工程部管理制度流程图

第一部分 工程管理部(土建)工作流程图

一、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二、变更设计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查流程图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

六、工程竣工结算程序

七、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

质量控制流程

八、 开工手续审核流程图

九、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第二部分 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

一、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使基建工程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书面开工报告(依据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在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领导批准。凡是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应按照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进驻施工现场。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呼伦贝尔能源公司规划提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经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审批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设施申请报告批准内容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数量。若确实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内容和数量,需提出申请报告报批。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报工程部、监理、甲方代表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如有较大问题,应返回施工单位重新编报,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完成。

第五条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所有问题必须给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 工程协调会制度。为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由工程管理部(土建)门组织,定时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总平面布臵及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 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制,必须按照合同和国家建筑质量法规执行。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均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和义务。各有关单位必须做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三落实,防止任何质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申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工程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测。凡是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检。中标单位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测,建立质量检测档案,检测方法按照质量监督站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无合格证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并及时清除出场。

第九条 工程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甲方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后,报领导审批,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方可施工(详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签证审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认。上道工序和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验收申请,报呼伦贝尔能源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签证认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将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施工计划月报。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个月施工计划报告(一式五份),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批准后的月度施工计划,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施工单位按照审核确认的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如实填写工程进度款结算单,报财务部办理进度款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设臵标语及告示牌,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及现场值班员责任制,制订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实现“工期、质量、投资”三大目标。特别应当做好防止交通、洪水、粉尘、雷电和

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环境和防止扰民施工。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安环部和现场监理人员监察,遵守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及相关的安全文明监察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申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用电时,办理用电申请,同时提供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平面布臵图。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电源接入点,并对临时电源的使用负管理、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竣工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分:竣工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步(详见: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 1、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开工申报

与审批管理办法》

2、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

管理办法》

3、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变

更设计及较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

4、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协调

会制度》

5、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电源

管理办法》

附件1: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

办法(试行)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管理行为,能源公司特制定《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与本露天矿生产、生活建设有关的建筑、 安装、修缮、装饰装修、管线敷设、市政以及拆除等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由总包和分包单位分别进行施工的项目,由总包施工单位统一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分包工程开工管理应满足总包的要求。

第三条 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施工单位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准备齐全,工地现场达到“五通一平”,各种防护和标识牌齐全合理。

2、负责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国家验收规范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3、开工前负责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和塔吊等

工程特种设备需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

4、开工前工程所需的特殊工种人员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并证件齐全。

5、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表和开工报告。

6、开工前熟悉设计图纸,提出图纸会审的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将会审意见记录整理进行会签。

(二)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核查开工准备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和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配臵情况和特殊工种证的有效性。

5、开工前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建设单位职责

1 工程管理部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有关开工应具备的资料。建立接收、审核记录簿,制定规范的同意开工批准书和向公司上报的请示

2 、 工程管理部按照公司的授权范围,代表公司负责开工前一切审查和管理工作。

3、工程部管理人员代表工程部,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单位有关开工事宜,认真完成交办工作,保证工程按期开工。

4、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向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进行汇报。

5、 加强开工前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工程预算,降低工程造价。审核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组织施工。协调和处理工程施工前出现的设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6、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

7、主持或参与工程开工预审会议和图纸会审工作。

第三条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

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监理单位已下发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提出设计变更(如有),并经审查批准下发;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写并经过审批;

3、质量检验计划已编写并经过审批;

4、本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已进场,施工组织已落实到位;

5、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6、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

7、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8、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并通过审查;

9、施工消防和安全技术措施已落实;

10、资金已落实;

11、本单位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

12、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一式六份,并在工程开工前七天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对照工程开工前应该具备的条件,逐条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到位情况(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型施工机具已经到位,并组装完成,具备作业条件;其它施工组织是否已落实到位;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等。监理公司经审核,具备条件后,报露天矿工程部审批。

13、,开工前三天,由监理公司报露天矿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对照工程开工前应该具备的条件,逐条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到位情况(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型施工机具已经到位,并组装完成,具备作业条件;其它施工组织是否已落实到位;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等。具备开工条件后,露天矿工程部将进行审批,准许开工。审批后的报告由业主档案室留存一份,其余四份由施工单位负责分发至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第四条 开工前一天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同时由公司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以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

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时间、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工程部。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2011年3月29日

附件2: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管理,使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竣工是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

第三条 下列工程可以计算竣工:

1.普通住宅等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及本身附属的上下水、暖、电、气、卫工程及室外管线、甬路已经完成,并达到使用条件(住宅应具备住人条件)。

2.高级住宅和公共建筑,除按照第三条第一项完成施工,其全部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后(通风、空调、消防、中水、强弱电、电梯等)达到试营业的使用条件(如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3.生产性及其它用房,土建、水暖、电卫、通风和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交付工艺设备安装的项目。

4.第三条1—3项因外部社会环境条件所限,正式热、电源未同步建成,经甲乙双方商定,并采取临时措施,住宅能住人,其他房屋能够交付使用,可以组织竣工验收移交。

5.市政工程按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其桥梁道路达到通车程度,各类管线涵洞和构筑物达到使用程度。因受外部社会环境条件所限,市政工程采取分段施工,可按施工合同组织分段竣工验收移交。

6.完成甲乙双方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经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合格的项目。

第四条 下列工程不能计算竣工:

1.房屋建筑虽已完成,但室外管网、甬路没有完成;

2.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尚未安装机器设备,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

3.房屋主要组成部分已完,附属部分未完,如主厂房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

4.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施工内容未完。

第五条 竣工验收准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和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竣工文件资料已搜集整理完毕,施工单位经自检自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该单位工程的《工程竣工

申请报告》,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初步验收:现场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使用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审核、检查竣工文件资料,对验收中检查出的各种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整改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编写单位工程《初步验收报告》。

第七条 正式验收:初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并制定验收方案。验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组织甲方代表、使用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施工单位对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质量控制、自检自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监理单位介绍单位工程监理情况和监理意见,使用部门对工程的完成情况作简单介绍。

2、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竣工文件资料,实地检查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对工程中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对工程质量情况、施工工期执行情况作出评价。

3、按照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标准及验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的竣工文件资料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及竣工图。

4、按照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核查、清理合同执行情况、进度价款结算情况、财务付款结算情况等。

5、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时各部门的结论意见,编制单位工程初步验收会议纪要,下发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6、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善,竣工文件资料整改合格,合同执行情况及结算情况审核清理完毕后,方可办理该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结算手续,一式五份。

第八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全部竣工验收手续移交档案室存档。

附件3: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和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的项目的管理,明确该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及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得上述工作的实施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各有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及费用审批程序

第一条 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批程序

1.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后,首先应由设计代表送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其可行性。

2.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由监理公司送交业主审批。业主工程部门专业工程师要分清造成设计变更的责任,以便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设计变更方案经业主工程部门专业人员审核及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属重大设计变更的方案需由业主工程部门、监理部门组织有关方进行专题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对工程批准的最终版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原则的修改且金额巨大;一般设计变更是指不违反初步设计原则且金额相对较小的设计变更。)

3.设计变更费用审批程序

首先由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核定工程量,然后由监理技经专业工程师和业主技经专业工程师核定费用,再由总监呈报业主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才能执行;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4.设计变更应经设计、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会签完后方可施工,如紧急情况,可先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工,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5. 批准后的设计变更由监理公司送业主资料室及各方(包括设计部门)存档。

第二条 变更设计方案与费用审批程序

1.变更设计方案要广泛征求生产准备人员和专家的意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除非可能影响安全生产和工艺要求的,否则不得变更设计,特别是不执行《设计规范》擅自提高标准的变更设计。

2.变更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由业主提出变更设计时,首先应送交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征求设计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由监理交给施工单位执行;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时,首先应送交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征求设计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由监理报业主审批。业主审批后由监理交给施工单位执行。重大的变更设计由监理组织专题会议审查,由业主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3. 变更设计费用审批程序

首先由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核定工程量,然后由监理技经专业工程师和业主技经专业工程师核定费用,再由总监呈报业主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4.变更设计应经设计、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会签完后方可施工,如情况紧急,可先出变更设计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工,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5. 批准后的变更设计由监理公司送业主资料室及各方(包括设计部门)存档

第三条 未获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不得实施。

第四条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必须附有详细的投资估(预)算书。

第五条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的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结算书,报监理、业主审核,并在本标段工程完工结算时进行结算。

第六条 业主应把整个工程实际工程结算价款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 对设备、材料的变更参照以上制度办理。由负责设备、材料相应部门实施。

第八条 如现场工程急需,业主可先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将工程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章 工程委托审批办法

第九条 由业主工程部根据现场工程建设需要确定工程委托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方案和被委托的施工单位。由业主生产技术部确定工程计价方式及暂估金额,估算直接工程费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工程委托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估算直接工程费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工程委托,由业主生产技术部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工程完工后,被委托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结算书报监理、业主审核,按照审定后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将实际工程结算款定期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预算外签证审批权限

第二十四条 经过招投标总价包死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应发生预算外签证。招标文件或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必须签证的: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最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 超出30万元(含30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签证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预算书。

第五章 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由业主方提出的重大方案变化,需组织有关方共同审查、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审查通过后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由监理公司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实

施。

第二十九条 重大方案变化的费用据实调整。费用审批流程同重大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监理和业主工程部为重大方案实施的监管单位,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程序》而随意更改方案及措施的施工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费用计算原则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签证及重大方案变化所涉及的费用,将根据工程内容,套用所适用的定额及遵照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造价。同时依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结算。对于特殊材料及在造价信息上无法找到价格依据的材料价格,可由物质供应部对该类材料价格进行签字认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章 工程合同、变更费用定期报审制度

业主各部门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帐,同时结合大唐煤业经济活动分析上报材料的要求,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统一格式(见附表)向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工程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洽商等费用明细,由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审查,以便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和控制工程造价。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生产技术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流程图一:设计变更方案审查流程图/费用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二:变更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费用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批流程图

流程图一: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查流程图

附件4: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协调会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使工程顺利行,特制定本规定。

2、工程协调会的内容

2.1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2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

2.3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

2.4总平面布臵等有关问题;

2.5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3、工程协调会召开时间

3.1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

3.2每周三下午2点半按时召开。

4、工程协调会参加人员

4.1公司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

4.2公司:各专业人员;

4.3监理单位:现场有关监理人员;

4.4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量、安全、计划等部门负责人;

4.5设计院:驻现场代表。

5、工程协调会准备工作

5.1承包单位在协调会前编制一份汇报材料;

5.2汇报材料内容包括:

5.2.1目前工程进展情况;

5.2.2目前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5.2.3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设计、材料、设备、资金、施

工道路、场地等需协调的问题。

6.协调会程序

6.1协调会由业主方主持;

6.2协调会程序:

6.2.1监理按上次《协调会会议纪要》检查各单位问题的落实情况 。

6.2.2施工单位汇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

6.2.3建设单位各部门和监理针对有关问题发言;

6.2.4会议总结。

7.严肃协调会制度,各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要严格执行。

8.协调会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发出。

9.对协调会未解决的问题,可召开专门会议。

附件5: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露天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露天矿建设期施

工现场管理水平,使安全文明施工有章可循,检查工作有法可依,保证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建筑法》、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矿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与本露天矿生产、生活建设有关的建筑、 安装、修缮、装

饰装修、管线敷设、市政以及拆除工程等,均应执行本规定。 2 安全防护

2.1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 《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施工。

2.2 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火灾、中毒等措施。

2.3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2.4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凡未经安全培

训、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5 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工

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地下管线的安全,其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2.6 建筑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国家和省推荐的产品,

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2.7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及时采取减少

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场容场貌

3.1围墙。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连续设臵高度不得低于2.2米的彩

色冷轧钢板围档或厚度不小0.24米的标准砌块围墙。建设小区由多个单位施工时,单位之间可用型钢制作栅栏隔离。围墙必须牢固,墙面抹灰刷天蓝色或白色,压顶、檐头颜色为紫红色。围墙表面要有宣传行业规定或企业精神和文化的口号(白字或红字),也可绘制精美图画。

3.2大门。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臵宽度不得低于7.0米,门头

高度不得小于4.2米的大门。门垛及门头要牢固,门扇为钢制双扇拆叠对开式或电动不锈钢推拉式。门头要书写企业名称,悬挂企业标志,两侧为弘扬企业精神的标语牌。标语牌为白底红字或蓝底白字。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证明身份《照片、

姓名、工种、职务等》的证卡上岗。施工人员应当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

3.4施工现场必须设臵“六牌二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

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建筑工程效果图或立面图)施工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臵明显;张挂牢固。

3.5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

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的框架应 分别使用不锈钢制作,安装在大门内道路一侧,牌底高度为0.8米。单块牌的尺寸为1.22米X0.8米(高X宽),字迹公正、醒目,应使用蓝底白字或白底红字。

3.6工程效果图(工程立面图)及企业概况应用电脑喷绘制作尺

寸、为2米X3.2米或2米X1.2米(高X宽)精美一体的大型展板,牢固安装在大门外侧、围墙顶部的醒目处。

3.7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轻质隔热夹芯板”或标准砌块建设办公

室、会议室、门卫室、医疗急救室。禁止使用凝固土板房。

3.8 施工现场按施工平面图布臵, 办公室必须张挂有相应的岗

位责任制及其配套图表。

3.9 施工区与生活区域必须有严格隔离措施,并挂设文明施工标

牌或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危险区域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夜间施工设警示红灯。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大

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扰民,遵守国家有关环

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3.10场内施工道路应坚实、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畅

通,不得有烂泥。不得用模板,架板垫路。搅拌机、和灰机

周围 必须是硬地坪。整个施工现场排水沟畅通,无任何

积水和临时给水管线滴漏及长流水现象。施工污水、泥浆不

得溢流到临街路面,也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

排水设施和河流。

3.11 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必须做到场清料净,随

做随清,物尽其用,应有防止泥浆洒漏、尘土飞扬等措施。

也不得堆放物料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

物四周(包括脚手架下面)做到每天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

中堆放清运。高层或多层建筑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撤建筑垃

圾。

3.12 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位臵应与施工

平面图相符。现场的砂、石、砖、管材、架板、模板等分类

码好归堆。所有现场工程材料必须设臵(L×h=300×200)

产品标识牌,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使

用性能,出厂日期,材质合格证号。

3.13 水泥库内有产品标识牌(内容同上),水泥并按不同种类和

强度等级分别堆放整齐,每堆堆放高度应不超过15包,有

防潮、防雨水处理措施。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3.14 钢材按规格搁放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内容同上),加

工的产品应分门别类(挂标签牌)搁臵在物架上。

3.15 现场料具库应设货架分类摆放,堆设标签,库内整洁,行

走道畅通。

3.16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合格才可使

用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清扫冲洗干净,不得

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

不得撤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规定的地点卸

放。

3.17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应当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全封闭(不

低于2000目)。

3.18 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

讯等设施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19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标准电闸箱。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

装和使用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

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范,符合安装

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3.20 施工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和登记备案,使用登记证

臵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臵。中小型设备进场前必须

进行验收。

3.21 施工现场集中宿舍每间不得超过15人。实行单人单铺,可

采用定型的上下床,留有行走通道。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

物内住人。

3.22冬季施工现场宿舍应当采用统一供热方式。应当使用室外

燃气、燃油标准炉具,室内配备暖气片;使用电暖气采暖

应当使用3C产品并单独敷线,严禁与照明混用;

3.23 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3.2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混凝土硬化,裸露地面应绿

化。

3.25 建筑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等“四

口”应当采用标准化、定型化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

当醒目。现场的孔、 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

边,应当设臵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臵警示

灯。深基础施工应当有支护措施、排水措施、沉降观测措

施等。

3.2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占路范围和占路时

间,凡先进行管线施工的不得将全路封闭,并合理分步实

施。土石方开挖时,坑、槽、沟边缘1米以内不得堆放弃

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米处设臵排水沟。

3.27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采用金属彩板进行现场围挡,围挡

高度不得低于2米。地处繁华地区或道路主干道的拆除工

程必须对拆除工程全封闭。必须设臵拆除警示标志。

3.28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措施并对拆除施工现场相邻

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

3.29拆除工程应当选择具有拆除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拆

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必须到位,拆除作业时不

得危及周边居民及行人安全。

3.30 拆除工程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法”、“密目网全封闭作业法”

必须具有拆除方案方可进行拆除作业。严禁大面积推倒施

工。其工程垃圾必须随拆除随清运完毕。

3.31 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采取覆盖、简

易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32 拆除工程装载工程垃圾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车辆封盖运

输等措施。严禁无封盖车辆运输及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严

禁洒漏、带泥上路。

3.33 拆除场地围挡外周边5 米以内的道路清洁由拆除施工单

位负责清扫。

4 生活卫生

4.1生活区内必须使用“轻质隔热夹心板”或标准砌块建设宿

舍、伙房(食堂)、淋浴室、更衣室、职工文化活动室、厕

所等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外墙面刷白,门、窗套颜色为天

蓝色。

4.2区内要有防灭蚊、蝇、蟑、鼠设施。

4.3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提倡袋装化),日产日清。

4.4城区内临建设施全面推广使用组合式“轻质隔热夹心板”

活动房。

4.5宿舍要牢固,净高不低于2.8米,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

18平方米。室内地面要硬化,内墙面抹灰刷白,坡屋面

须吊顶。

4.6每间宿舍必须设前后窗,窗口尺寸不小于1.2X1.5米(宽

X高),并配备纱门、纱窗。

4.7室内要设臵2X0.8米(长X宽)规格的单人床或单人上下双

层床及标准统一的碗柜、饭桌。

4.8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15人,并配备统一的被单和床单。

4.9室内整洁卫生,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牌和负责人岗位牌。

4.10伙房(食堂)净高不低于2.8米,地面硬化贴白色釉面砖,

墙面抹灰刷白,易污染的墙面、灶台贴白色釉面砖。应分

设加工间和储存间。

4.11伙房(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排水措施。

4.12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4.13炊事餐具要整齐,生熟食品、用具要分开。

4.14纱门、纱窗、纱罩配备齐全,伙房(食堂)门、储存间门要

设挡鼠板,下水道口、排气扇口要设挡鼠网。

4.15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

4.16室内要整洁卫生,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牌和负责人岗位牌。

4.17职工文化活动室的规模与居住人员数量要相适应,坡屋面

要吊顶,内墙墙面刷白、墙裙刷苹果绿。室内要配备电视、

报刊、象棋、扑克、图书等娱乐学习用品,并悬挂规格、

尺寸、高度统一的各种制度牌。

4.18淋浴室、更衣室地面硬化,应贴防滑面砖,内墙面水泥压

光(贴白色面砖)。冷、热水供应充足,配备数量与人员相

当的淋浴喷头及更衣厨等设施。

4.19生活(施工)区要建设厕所,人与蹲位比为30:1。城区内

应设水冲式(移动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外墙面抹灰刷白、

地面硬化。

4.20配备纱门等防灭蚊、蝇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牌、卫生责任

人牌,并悬挂整齐。

4.21生活区必须设臵规格、尺寸、安装高度统一的宣传栏、读

报栏、黑板报等。宣传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

规章;宣传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宣

传项目好人好事;曝光违章受处罚、批评、警告人员等。

4.22生活区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空闲地带应进行绿化,绿化

面积不低于5%。

4.23建立健全生活区卫生管理、治安保卫、综合治理、检查评

比等各项制度。

5检查与考核

5.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取

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2施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

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附件6: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办法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谢尔塔拉露天煤矿矿区建

设全面开工,为了规范临时电源的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临时电源,

现对临时电源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临时施工电源,电源(变压器)安

装地点参见具体施工图。

第二条 工程管理部(土建)电气专业人员对临时电源的使

用负管理责任;公司安全主管对临时电源的使用负监督责任。

第三条 施工单位需要电力供应,首先向工程管理部(土建)

提交供电申请,同时提供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

电设备平面布臵图。 施工单位临时电源的使用必须经过工程管

理部(土建)的批准并由工程管理部(土建)指定供电回路,未

经批准一律不准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 施工单位使用施工电源需计量收费,计量表由建设

单位提供安装,收费标准详见施工用电收费规定。

第五条 接引临时电源必须核定所用负荷容量,施工单位总

开关电流定值不得大于供电配电盘出线回路开关电流定值。

第六条 各单位使用临时电源严禁超负荷,超定值的设备应

由工程管理部(土建)另行选取其他电源。

第七条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用临时电源必须由专业人员接

引,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配臵合格的就地电源箱,室外电源箱应

防雨.临时电源盘与临时电源闸箱须经空气开关连接。

第九条 所有负荷导线应从电源箱底部穿入,并加以固定,

严禁从箱门穿入。

第十条 接电源前,应确认待接负荷电缆绝缘合格(0.5M

Ω以上).

第十一条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

或插座,并应有接地保护装臵。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胶电缆,

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第十二条 接线前必须验明电源接引处无电,必须停相邻负

荷或总电源开关时,必须取得所接负荷负责人同意,尤其是在接

好线恢复送电时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十三条 接引临时电源时,必须从开关下口接引,严禁从

开关上口或不经过开关接引,并核对负荷与开关定值是否符合要

求。

第十四条 禁止将电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保险上或直接插入

插座内使用,严禁将单相插头插入三相插座,接线要规范。

第十五条 在临时电源箱处,应悬挂标示牌,牌上标明负荷

名称、容量、电源使用单位、责任人。

第十六条 各用电单位应每周对现场临时电源盘检查一次,

发现异常或接引临时电源不规范现象,应立即整改。

第十七条 工作完成后,及时将临时电源拆除。

二、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作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付。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土建)、财务审计部是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支付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第四条.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对跨年度的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第五条、预付款支付依据:工程概算、工程承包合同、当年投资计划、开工报告、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财务收据、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资金计划等。

第六条、工作流程

1、工程承包单位向财务审计部门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后,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预付款申请(可口头申请);

2、工程管理部门经办人员接到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预付款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依据当年投资计划、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本月公司批准的资金支付计划,审查其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会签确认后递交财务审计部。

3、财务审计部依照公司下达的资金支付计划,核对该项目是否属于本月计划内支付项目,如符合条件予以支付;如不符合条件,退回工程管理部门按程序补办资金计划或延期支付。

4、财务审计部负责建安工程结算人员依照前款所述“结算依据”和由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财务收据,认真审查其合理性、准确性,认真核对收据所填金额与工程预付款审批单所列金额、合同约定付款金额是否一致、收款单位名称与承包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5、审查无误后,财务审计部结算人员据此进行结算,填制记帐凭证并转交出纳人员;财务审计部结算审核工作在2日内完成;

6、财务审计部出纳人员将凭证金额、收款单位名称与收据核对相符后,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开具结算票据,将结算票据及凭证全部转交复核人员;

7、负责复核人员须对记帐凭证、结算票据、收据、工程付

款通知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仔细复核,复核无误后将结算票据交予工程承包单位。

第七条.预付工程款必须按合同约定方式抵扣。

第三章 工程进度款支付

第八条.支付依据:工程概算、工程承包合同、当年投资计划、开工报告、工程进度报表、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建安发票、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资金计划。

第九条.工作流程

1.施工单位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当期已完工程量编制工程进度款报表,由技经监理对工程进度款结算进行审核后报至工程管理部(土建)。工程管理部(土建)技经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相关表格见附件。

2. 工程管理部门填写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按合同规定扣除甲供材料、预付款及其它需扣款项),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会签确认后返回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递交财务审计部。

3.财务审计部依照公司下达的资金支付计划,核对该项目是否属于本月计划内支付项目,如不符合条件,退回工程管理部门补办资金支付审批手续或签注延期支付意见。

4、财务审计部结算人员依据“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确定的金额和建安发票,填制记帐凭证并转交出纳人员;

5、出纳人员将凭证金额、收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核对相符后,按合同约定付款日开具结算票据,将结算票据及凭证全部转交复核人员;

6、负责复核人员须对记帐凭证、结算票据、收据、发票、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仔细复核,复核无误后将结算票据交予工程承包单位。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办法按期支付,但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具体比例可根据情况在合同中明确)后暂停资金支付。

第四章 工程质保金支付

第十一条 工作流程

1、质保期满,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提出工程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填写“工程质保金返还通知书”;报至总经理工作部。

2、总经理工作部填写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审批流程同工程进度款。财务审计部依据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保金返还通知书,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及资金计划,部分或全部返还质保金。

第五章:适用范围

本结算办法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等本公司所有基建工程。

第六章: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费用文件要装订成册,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费用台帐应按概算栏目,及时分解回归。 第十四条.费用资料应在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后及时归档。

三、工程管理部(土建)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程管理部(土建)文明办公管理规定

为维护工程管理部(土建)良好的服务形象,营造高效、和谐的办公环境,特对本部门所有办公人员进行以下规定,由

各责任人贯彻实施并对其他人员进行监督。

1、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1.1 办公室内必须张贴值日表,值日生负责地面卫生、公共物品卫生、公共垃圾处理及换饮用水等工作,并对其他人员个人卫生有督促权。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废纸应按规定放入废纸篓内,不得随地抛弃,桌面应随时保持整洁、有序。下班或出外办事,要清理好自己的桌面。

1.2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区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其他人员有权考核责任人,同时提醒并监督外来人员。

1.3办公区域内交谈不准大声喧哗。

2、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2.1遵守部门的上下班时间,涉及到上班时间的条款,按照人力资源部下达的上下班时间执行。

2.2 上下班及出席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2.3办公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注意各种场合的言谈举止,维护公司及部门形象。

2.4个人电脑严禁外来人员使用,同时必须加设密码保护防止泄露信息,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

2.5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利用电脑浏览无关网页,看电影、打游戏等,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50元,并进行部门通报,三次及三次以上公司OA通报。

2.6接待来公司参观、访问的客人、公司内部办公人员及协作单位办公人员,要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杜绝语言粗俗。

二、工程管理部(土建)部门工作例会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部(土建)内部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加快部门工作效率,满足部门日常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负责部门例会的组织。

2、本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加,并至少提前三分钟到会,如因特殊情况晚到或缺席的,应提前通知例会组织者。无故晚到或无故缺勤者将在下次例会上予以通报,并按考核管理规定罚款。

3、工作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周二下午三点,会议纪要经确认后发

给部门成员。

4、会议内容包括:

4.1传达上级部门和公司一周来主要精神和重要文件;

4.2部门各成员简要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通报下周工作重点;

4.3通报上周例会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

4.4就工作中重点、难点进行协调解决,并明确责任人;

4.5通报本部门人员的变动、奖惩等事宜;

4.6结合部门培训计划进行学习;

5、会议纪律:

5.1 所有与会者必须主动将手机机转为震动档或关闭,开会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5.2 所有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要带好笔与笔计本,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工程管理部(土建)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基建例会„ 年 ‟ 号

时 间:年 月 日

地 点:

主 持:

月 日,工程管理部(土建)召开了 月份第 周工作

例会。会议主要对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参加人员:

年 月 日

主题词:基建 工作例会 纪要 抄 送:分管领导

第一部分 工程管理部(土建)工作流程图

一、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二、变更设计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查流程图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

六、工程竣工结算程序

七、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

质量控制流程

八、 开工手续审核流程图

九、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第二部分 工程管理部规章制度

一、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使基建工程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书面开工报告(依据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在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领导批准。凡是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应按照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的要求,及时组织进驻施工现场。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呼伦贝尔能源公司规划提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经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审批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设施申请报告批准内容执行,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数量。若确实需要增加临时设施的内容和数量,需提出申请报告报批。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报工程部、监理、甲方代表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如有较大问题,应返回施工单位重新编报,时间限制在三天之内完成。

第五条 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所有问题必须给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 工程协调会制度。为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由工程管理部(土建)门组织,定时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总平面布臵及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 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制,必须按照合同和国家建筑质量法规执行。工程部、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均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和义务。各有关单位必须做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三落实,防止任何质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申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工程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测。凡是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检。中标单位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测,建立质量检测档案,检测方法按照质量监督站的规定执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无合格证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并及时清除出场。

第九条 工程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甲方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后,报领导审批,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方可施工(详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签证审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工序交接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认。上道工序和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验收申请,报呼伦贝尔能源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签证认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进入下道工序,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将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施工计划月报。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个月施工计划报告(一式五份),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批准后的月度施工计划,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施工单位按照审核确认的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量如实填写工程进度款结算单,报财务部办理进度款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构,设臵标语及告示牌,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及现场值班员责任制,制订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实现“工期、质量、投资”三大目标。特别应当做好防止交通、洪水、粉尘、雷电和

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注意保护环境和防止扰民施工。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安环部和现场监理人员监察,遵守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及相关的安全文明监察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申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用电时,办理用电申请,同时提供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平面布臵图。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电源接入点,并对临时电源的使用负管理、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竣工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分:竣工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步(详见: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 1、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开工申报

与审批管理办法》

2、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

管理办法》

3、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变

更设计及较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

4、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协调

会制度》

5、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电源

管理办法》

附件1: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

办法(试行)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管理行为,能源公司特制定《工程开工申报与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与本露天矿生产、生活建设有关的建筑、 安装、修缮、装饰装修、管线敷设、市政以及拆除等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由总包和分包单位分别进行施工的项目,由总包施工单位统一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分包工程开工管理应满足总包的要求。

第三条 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施工单位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准备齐全,工地现场达到“五通一平”,各种防护和标识牌齐全合理。

2、负责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国家验收规范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3、开工前负责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和塔吊等

工程特种设备需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

4、开工前工程所需的特殊工种人员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并证件齐全。

5、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表和开工报告。

6、开工前熟悉设计图纸,提出图纸会审的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将会审意见记录整理进行会签。

(二)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核查开工准备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和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配臵情况和特殊工种证的有效性。

5、开工前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建设单位职责

1 工程管理部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有关开工应具备的资料。建立接收、审核记录簿,制定规范的同意开工批准书和向公司上报的请示

2 、 工程管理部按照公司的授权范围,代表公司负责开工前一切审查和管理工作。

3、工程部管理人员代表工程部,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单位有关开工事宜,认真完成交办工作,保证工程按期开工。

4、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向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进行汇报。

5、 加强开工前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工程预算,降低工程造价。审核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组织施工。协调和处理工程施工前出现的设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6、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

7、主持或参与工程开工预审会议和图纸会审工作。

第三条 单位(分部)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

1、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进行,监理单位已下发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已按会审纪要提出设计变更(如有),并经审查批准下发;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写并经过审批;

3、质量检验计划已编写并经过审批;

4、本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已进场,施工组织已落实到位;

5、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6、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经法定单位检验合格;

7、施工场地障碍物已清理,施工道路畅通,施工临时电源、水源、通讯已落实;

8、施工进度计划已安排落实,并通过审查;

9、施工消防和安全技术措施已落实;

10、资金已落实;

11、本单位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

12、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一式六份,并在工程开工前七天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对照工程开工前应该具备的条件,逐条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到位情况(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型施工机具已经到位,并组装完成,具备作业条件;其它施工组织是否已落实到位;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等。监理公司经审核,具备条件后,报露天矿工程部审批。

13、,开工前三天,由监理公司报露天矿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对照工程开工前应该具备的条件,逐条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到位情况(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型施工机具已经到位,并组装完成,具备作业条件;其它施工组织是否已落实到位;物资、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等。具备开工条件后,露天矿工程部将进行审批,准许开工。审批后的报告由业主档案室留存一份,其余四份由施工单位负责分发至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第四条 开工前一天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同时由公司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以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

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时间、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工程部。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2011年3月29日

附件2: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管理,使呼伦贝尔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竣工是指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设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规范验收合格的工程。

第三条 下列工程可以计算竣工:

1.普通住宅等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及本身附属的上下水、暖、电、气、卫工程及室外管线、甬路已经完成,并达到使用条件(住宅应具备住人条件)。

2.高级住宅和公共建筑,除按照第三条第一项完成施工,其全部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后(通风、空调、消防、中水、强弱电、电梯等)达到试营业的使用条件(如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3.生产性及其它用房,土建、水暖、电卫、通风和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交付工艺设备安装的项目。

4.第三条1—3项因外部社会环境条件所限,正式热、电源未同步建成,经甲乙双方商定,并采取临时措施,住宅能住人,其他房屋能够交付使用,可以组织竣工验收移交。

5.市政工程按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其桥梁道路达到通车程度,各类管线涵洞和构筑物达到使用程度。因受外部社会环境条件所限,市政工程采取分段施工,可按施工合同组织分段竣工验收移交。

6.完成甲乙双方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经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合格的项目。

第四条 下列工程不能计算竣工:

1.房屋建筑虽已完成,但室外管网、甬路没有完成;

2.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尚未安装机器设备,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

3.房屋主要组成部分已完,附属部分未完,如主厂房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

4.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施工内容未完。

第五条 竣工验收准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和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竣工文件资料已搜集整理完毕,施工单位经自检自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该单位工程的《工程竣工

申请报告》,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初步验收:现场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使用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审核、检查竣工文件资料,对验收中检查出的各种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整改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编写单位工程《初步验收报告》。

第七条 正式验收:初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并制定验收方案。验收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组织甲方代表、使用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施工单位对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质量控制、自检自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监理单位介绍单位工程监理情况和监理意见,使用部门对工程的完成情况作简单介绍。

2、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审阅竣工文件资料,实地检查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对工程中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对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对工程质量情况、施工工期执行情况作出评价。

3、按照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标准及验收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的竣工文件资料验收标准,检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及竣工图。

4、按照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核查、清理合同执行情况、进度价款结算情况、财务付款结算情况等。

5、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时各部门的结论意见,编制单位工程初步验收会议纪要,下发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6、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善,竣工文件资料整改合格,合同执行情况及结算情况审核清理完毕后,方可办理该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结算手续,一式五份。

第八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全部竣工验收手续移交档案室存档。

附件3: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和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委托的项目的管理,明确该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及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得上述工作的实施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各有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第二章 工程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及费用审批程序

第一条 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批程序

1.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后,首先应由设计代表送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其可行性。

2.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由监理公司送交业主审批。业主工程部门专业工程师要分清造成设计变更的责任,以便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设计变更方案经业主工程部门专业人员审核及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属重大设计变更的方案需由业主工程部门、监理部门组织有关方进行专题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对工程批准的最终版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原则的修改且金额巨大;一般设计变更是指不违反初步设计原则且金额相对较小的设计变更。)

3.设计变更费用审批程序

首先由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核定工程量,然后由监理技经专业工程师和业主技经专业工程师核定费用,再由总监呈报业主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才能执行;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4.设计变更应经设计、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会签完后方可施工,如紧急情况,可先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工,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5. 批准后的设计变更由监理公司送业主资料室及各方(包括设计部门)存档。

第二条 变更设计方案与费用审批程序

1.变更设计方案要广泛征求生产准备人员和专家的意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除非可能影响安全生产和工艺要求的,否则不得变更设计,特别是不执行《设计规范》擅自提高标准的变更设计。

2.变更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由业主提出变更设计时,首先应送交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征求设计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由监理交给施工单位执行;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时,首先应送交设计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征求设计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由监理报业主审批。业主审批后由监理交给施工单位执行。重大的变更设计由监理组织专题会议审查,由业主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3. 变更设计费用审批程序

首先由业主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核定工程量,然后由监理技经专业工程师和业主技经专业工程师核定费用,再由总监呈报业主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4.变更设计应经设计、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会签完后方可施工,如情况紧急,可先出变更设计通知单经各方口头同意后施工,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完毕。

5. 批准后的变更设计由监理公司送业主资料室及各方(包括设计部门)存档

第三条 未获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不得实施。

第四条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必须附有详细的投资估(预)算书。

第五条 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的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结算书,报监理、业主审核,并在本标段工程完工结算时进行结算。

第六条 业主应把整个工程实际工程结算价款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 对设备、材料的变更参照以上制度办理。由负责设备、材料相应部门实施。

第八条 如现场工程急需,业主可先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将工程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章 工程委托审批办法

第九条 由业主工程部根据现场工程建设需要确定工程委托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方案和被委托的施工单位。由业主生产技术部确定工程计价方式及暂估金额,估算直接工程费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工程委托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估算直接工程费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工程委托,由业主生产技术部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工程完工后,被委托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结算书报监理、业主审核,按照审定后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将实际工程结算款定期上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预算外签证审批权限

第二十四条 经过招投标总价包死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应发生预算外签证。招标文件或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必须签证的: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最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 超出30万元(含30万元)必须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签证时必须附有详细的预算书。

第五章 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由业主方提出的重大方案变化,需组织有关方共同审查、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审查通过后报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由监理公司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实

施。

第二十九条 重大方案变化的费用据实调整。费用审批流程同重大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监理和业主工程部为重大方案实施的监管单位,对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重大方案变化审批程序》而随意更改方案及措施的施工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费用计算原则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预算外签证及重大方案变化所涉及的费用,将根据工程内容,套用所适用的定额及遵照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造价。同时依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结算。对于特殊材料及在造价信息上无法找到价格依据的材料价格,可由物质供应部对该类材料价格进行签字认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章 工程合同、变更费用定期报审制度

业主各部门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台帐,同时结合大唐煤业经济活动分析上报材料的要求,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统一格式(见附表)向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工程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洽商等费用明细,由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审查,以便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和控制工程造价。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生产技术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流程图一:设计变更方案审查流程图/费用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二:变更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费用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批流程图

流程图一:设计变更方案及费用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三:预算外签证审查流程图

流程图四:重大方案变化审查流程图

附件4: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协调会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使工程顺利行,特制定本规定。

2、工程协调会的内容

2.1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2施工接口及交叉作业的有关问题;

2.3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

2.4总平面布臵等有关问题;

2.5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

3、工程协调会召开时间

3.1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

3.2每周三下午2点半按时召开。

4、工程协调会参加人员

4.1公司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

4.2公司:各专业人员;

4.3监理单位:现场有关监理人员;

4.4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量、安全、计划等部门负责人;

4.5设计院:驻现场代表。

5、工程协调会准备工作

5.1承包单位在协调会前编制一份汇报材料;

5.2汇报材料内容包括:

5.2.1目前工程进展情况;

5.2.2目前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5.2.3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设计、材料、设备、资金、施

工道路、场地等需协调的问题。

6.协调会程序

6.1协调会由业主方主持;

6.2协调会程序:

6.2.1监理按上次《协调会会议纪要》检查各单位问题的落实情况 。

6.2.2施工单位汇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

6.2.3建设单位各部门和监理针对有关问题发言;

6.2.4会议总结。

7.严肃协调会制度,各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要严格执行。

8.协调会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发出。

9.对协调会未解决的问题,可召开专门会议。

附件5: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露天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露天矿建设期施

工现场管理水平,使安全文明施工有章可循,检查工作有法可依,保证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建筑法》、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矿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与本露天矿生产、生活建设有关的建筑、 安装、修缮、装

饰装修、管线敷设、市政以及拆除工程等,均应执行本规定。 2 安全防护

2.1 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 《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施工。

2.2 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火灾、中毒等措施。

2.3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2.4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凡未经安全培

训、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5 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工

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地下管线的安全,其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2.6 建筑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国家和省推荐的产品,

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2.7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及时采取减少

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场容场貌

3.1围墙。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连续设臵高度不得低于2.2米的彩

色冷轧钢板围档或厚度不小0.24米的标准砌块围墙。建设小区由多个单位施工时,单位之间可用型钢制作栅栏隔离。围墙必须牢固,墙面抹灰刷天蓝色或白色,压顶、檐头颜色为紫红色。围墙表面要有宣传行业规定或企业精神和文化的口号(白字或红字),也可绘制精美图画。

3.2大门。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臵宽度不得低于7.0米,门头

高度不得小于4.2米的大门。门垛及门头要牢固,门扇为钢制双扇拆叠对开式或电动不锈钢推拉式。门头要书写企业名称,悬挂企业标志,两侧为弘扬企业精神的标语牌。标语牌为白底红字或蓝底白字。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证明身份《照片、

姓名、工种、职务等》的证卡上岗。施工人员应当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

3.4施工现场必须设臵“六牌二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

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建筑工程效果图或立面图)施工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臵明显;张挂牢固。

3.5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

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的框架应 分别使用不锈钢制作,安装在大门内道路一侧,牌底高度为0.8米。单块牌的尺寸为1.22米X0.8米(高X宽),字迹公正、醒目,应使用蓝底白字或白底红字。

3.6工程效果图(工程立面图)及企业概况应用电脑喷绘制作尺

寸、为2米X3.2米或2米X1.2米(高X宽)精美一体的大型展板,牢固安装在大门外侧、围墙顶部的醒目处。

3.7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轻质隔热夹芯板”或标准砌块建设办公

室、会议室、门卫室、医疗急救室。禁止使用凝固土板房。

3.8 施工现场按施工平面图布臵, 办公室必须张挂有相应的岗

位责任制及其配套图表。

3.9 施工区与生活区域必须有严格隔离措施,并挂设文明施工标

牌或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危险区域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夜间施工设警示红灯。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大

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扰民,遵守国家有关环

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3.10场内施工道路应坚实、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畅

通,不得有烂泥。不得用模板,架板垫路。搅拌机、和灰机

周围 必须是硬地坪。整个施工现场排水沟畅通,无任何

积水和临时给水管线滴漏及长流水现象。施工污水、泥浆不

得溢流到临街路面,也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

排水设施和河流。

3.11 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必须做到场清料净,随

做随清,物尽其用,应有防止泥浆洒漏、尘土飞扬等措施。

也不得堆放物料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

物四周(包括脚手架下面)做到每天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

中堆放清运。高层或多层建筑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撤建筑垃

圾。

3.12 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位臵应与施工

平面图相符。现场的砂、石、砖、管材、架板、模板等分类

码好归堆。所有现场工程材料必须设臵(L×h=300×200)

产品标识牌,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使

用性能,出厂日期,材质合格证号。

3.13 水泥库内有产品标识牌(内容同上),水泥并按不同种类和

强度等级分别堆放整齐,每堆堆放高度应不超过15包,有

防潮、防雨水处理措施。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3.14 钢材按规格搁放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内容同上),加

工的产品应分门别类(挂标签牌)搁臵在物架上。

3.15 现场料具库应设货架分类摆放,堆设标签,库内整洁,行

走道畅通。

3.16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合格才可使

用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清扫冲洗干净,不得

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

不得撤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规定的地点卸

放。

3.17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应当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全封闭(不

低于2000目)。

3.18 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

讯等设施应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19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标准电闸箱。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

装和使用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

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范,符合安装

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3.20 施工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和登记备案,使用登记证

臵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臵。中小型设备进场前必须

进行验收。

3.21 施工现场集中宿舍每间不得超过15人。实行单人单铺,可

采用定型的上下床,留有行走通道。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

物内住人。

3.22冬季施工现场宿舍应当采用统一供热方式。应当使用室外

燃气、燃油标准炉具,室内配备暖气片;使用电暖气采暖

应当使用3C产品并单独敷线,严禁与照明混用;

3.23 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3.2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混凝土硬化,裸露地面应绿

化。

3.25 建筑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等“四

口”应当采用标准化、定型化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应

当醒目。现场的孔、 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

边,应当设臵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臵警示

灯。深基础施工应当有支护措施、排水措施、沉降观测措

施等。

3.2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占路范围和占路时

间,凡先进行管线施工的不得将全路封闭,并合理分步实

施。土石方开挖时,坑、槽、沟边缘1米以内不得堆放弃

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米处设臵排水沟。

3.27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采用金属彩板进行现场围挡,围挡

高度不得低于2米。地处繁华地区或道路主干道的拆除工

程必须对拆除工程全封闭。必须设臵拆除警示标志。

3.28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措施并对拆除施工现场相邻

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

3.29拆除工程应当选择具有拆除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拆

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必须到位,拆除作业时不

得危及周边居民及行人安全。

3.30 拆除工程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法”、“密目网全封闭作业法”

必须具有拆除方案方可进行拆除作业。严禁大面积推倒施

工。其工程垃圾必须随拆除随清运完毕。

3.31 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采取覆盖、简

易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32 拆除工程装载工程垃圾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车辆封盖运

输等措施。严禁无封盖车辆运输及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严

禁洒漏、带泥上路。

3.33 拆除场地围挡外周边5 米以内的道路清洁由拆除施工单

位负责清扫。

4 生活卫生

4.1生活区内必须使用“轻质隔热夹心板”或标准砌块建设宿

舍、伙房(食堂)、淋浴室、更衣室、职工文化活动室、厕

所等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外墙面刷白,门、窗套颜色为天

蓝色。

4.2区内要有防灭蚊、蝇、蟑、鼠设施。

4.3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提倡袋装化),日产日清。

4.4城区内临建设施全面推广使用组合式“轻质隔热夹心板”

活动房。

4.5宿舍要牢固,净高不低于2.8米,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

18平方米。室内地面要硬化,内墙面抹灰刷白,坡屋面

须吊顶。

4.6每间宿舍必须设前后窗,窗口尺寸不小于1.2X1.5米(宽

X高),并配备纱门、纱窗。

4.7室内要设臵2X0.8米(长X宽)规格的单人床或单人上下双

层床及标准统一的碗柜、饭桌。

4.8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15人,并配备统一的被单和床单。

4.9室内整洁卫生,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牌和负责人岗位牌。

4.10伙房(食堂)净高不低于2.8米,地面硬化贴白色釉面砖,

墙面抹灰刷白,易污染的墙面、灶台贴白色釉面砖。应分

设加工间和储存间。

4.11伙房(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排水措施。

4.12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4.13炊事餐具要整齐,生熟食品、用具要分开。

4.14纱门、纱窗、纱罩配备齐全,伙房(食堂)门、储存间门要

设挡鼠板,下水道口、排气扇口要设挡鼠网。

4.15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

4.16室内要整洁卫生,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牌和负责人岗位牌。

4.17职工文化活动室的规模与居住人员数量要相适应,坡屋面

要吊顶,内墙墙面刷白、墙裙刷苹果绿。室内要配备电视、

报刊、象棋、扑克、图书等娱乐学习用品,并悬挂规格、

尺寸、高度统一的各种制度牌。

4.18淋浴室、更衣室地面硬化,应贴防滑面砖,内墙面水泥压

光(贴白色面砖)。冷、热水供应充足,配备数量与人员相

当的淋浴喷头及更衣厨等设施。

4.19生活(施工)区要建设厕所,人与蹲位比为30:1。城区内

应设水冲式(移动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外墙面抹灰刷白、

地面硬化。

4.20配备纱门等防灭蚊、蝇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牌、卫生责任

人牌,并悬挂整齐。

4.21生活区必须设臵规格、尺寸、安装高度统一的宣传栏、读

报栏、黑板报等。宣传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

规章;宣传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宣

传项目好人好事;曝光违章受处罚、批评、警告人员等。

4.22生活区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空闲地带应进行绿化,绿化

面积不低于5%。

4.23建立健全生活区卫生管理、治安保卫、综合治理、检查评

比等各项制度。

5检查与考核

5.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取

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2施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

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附件6: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临时电源管理办法

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谢尔塔拉露天煤矿矿区建

设全面开工,为了规范临时电源的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临时电源,

现对临时电源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临时施工电源,电源(变压器)安

装地点参见具体施工图。

第二条 工程管理部(土建)电气专业人员对临时电源的使

用负管理责任;公司安全主管对临时电源的使用负监督责任。

第三条 施工单位需要电力供应,首先向工程管理部(土建)

提交供电申请,同时提供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清单及施工现场用

电设备平面布臵图。 施工单位临时电源的使用必须经过工程管

理部(土建)的批准并由工程管理部(土建)指定供电回路,未

经批准一律不准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 施工单位使用施工电源需计量收费,计量表由建设

单位提供安装,收费标准详见施工用电收费规定。

第五条 接引临时电源必须核定所用负荷容量,施工单位总

开关电流定值不得大于供电配电盘出线回路开关电流定值。

第六条 各单位使用临时电源严禁超负荷,超定值的设备应

由工程管理部(土建)另行选取其他电源。

第七条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用临时电源必须由专业人员接

引,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配臵合格的就地电源箱,室外电源箱应

防雨.临时电源盘与临时电源闸箱须经空气开关连接。

第九条 所有负荷导线应从电源箱底部穿入,并加以固定,

严禁从箱门穿入。

第十条 接电源前,应确认待接负荷电缆绝缘合格(0.5M

Ω以上).

第十一条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

或插座,并应有接地保护装臵。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胶电缆,

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第十二条 接线前必须验明电源接引处无电,必须停相邻负

荷或总电源开关时,必须取得所接负荷负责人同意,尤其是在接

好线恢复送电时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十三条 接引临时电源时,必须从开关下口接引,严禁从

开关上口或不经过开关接引,并核对负荷与开关定值是否符合要

求。

第十四条 禁止将电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保险上或直接插入

插座内使用,严禁将单相插头插入三相插座,接线要规范。

第十五条 在临时电源箱处,应悬挂标示牌,牌上标明负荷

名称、容量、电源使用单位、责任人。

第十六条 各用电单位应每周对现场临时电源盘检查一次,

发现异常或接引临时电源不规范现象,应立即整改。

第十七条 工作完成后,及时将临时电源拆除。

二、大唐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作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付。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土建)、财务审计部是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支付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第四条.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对跨年度的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第五条、预付款支付依据:工程概算、工程承包合同、当年投资计划、开工报告、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财务收据、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资金计划等。

第六条、工作流程

1、工程承包单位向财务审计部门提交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后,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预付款申请(可口头申请);

2、工程管理部门经办人员接到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预付款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依据当年投资计划、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本月公司批准的资金支付计划,审查其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会签确认后递交财务审计部。

3、财务审计部依照公司下达的资金支付计划,核对该项目是否属于本月计划内支付项目,如符合条件予以支付;如不符合条件,退回工程管理部门按程序补办资金计划或延期支付。

4、财务审计部负责建安工程结算人员依照前款所述“结算依据”和由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财务收据,认真审查其合理性、准确性,认真核对收据所填金额与工程预付款审批单所列金额、合同约定付款金额是否一致、收款单位名称与承包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5、审查无误后,财务审计部结算人员据此进行结算,填制记帐凭证并转交出纳人员;财务审计部结算审核工作在2日内完成;

6、财务审计部出纳人员将凭证金额、收款单位名称与收据核对相符后,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开具结算票据,将结算票据及凭证全部转交复核人员;

7、负责复核人员须对记帐凭证、结算票据、收据、工程付

款通知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仔细复核,复核无误后将结算票据交予工程承包单位。

第七条.预付工程款必须按合同约定方式抵扣。

第三章 工程进度款支付

第八条.支付依据:工程概算、工程承包合同、当年投资计划、开工报告、工程进度报表、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建安发票、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资金计划。

第九条.工作流程

1.施工单位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当期已完工程量编制工程进度款报表,由技经监理对工程进度款结算进行审核后报至工程管理部(土建)。工程管理部(土建)技经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相关表格见附件。

2. 工程管理部门填写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按合同规定扣除甲供材料、预付款及其它需扣款项),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会签确认后返回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递交财务审计部。

3.财务审计部依照公司下达的资金支付计划,核对该项目是否属于本月计划内支付项目,如不符合条件,退回工程管理部门补办资金支付审批手续或签注延期支付意见。

4、财务审计部结算人员依据“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确定的金额和建安发票,填制记帐凭证并转交出纳人员;

5、出纳人员将凭证金额、收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核对相符后,按合同约定付款日开具结算票据,将结算票据及凭证全部转交复核人员;

6、负责复核人员须对记帐凭证、结算票据、收据、发票、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仔细复核,复核无误后将结算票据交予工程承包单位。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办法按期支付,但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具体比例可根据情况在合同中明确)后暂停资金支付。

第四章 工程质保金支付

第十一条 工作流程

1、质保期满,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提出工程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填写“工程质保金返还通知书”;报至总经理工作部。

2、总经理工作部填写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审批流程同工程进度款。财务审计部依据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保金返还通知书,工程合同付款通知单及资金计划,部分或全部返还质保金。

第五章:适用范围

本结算办法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等本公司所有基建工程。

第六章: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费用文件要装订成册,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费用台帐应按概算栏目,及时分解回归。 第十四条.费用资料应在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后及时归档。

三、工程管理部(土建)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程管理部(土建)文明办公管理规定

为维护工程管理部(土建)良好的服务形象,营造高效、和谐的办公环境,特对本部门所有办公人员进行以下规定,由

各责任人贯彻实施并对其他人员进行监督。

1、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1.1 办公室内必须张贴值日表,值日生负责地面卫生、公共物品卫生、公共垃圾处理及换饮用水等工作,并对其他人员个人卫生有督促权。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废纸应按规定放入废纸篓内,不得随地抛弃,桌面应随时保持整洁、有序。下班或出外办事,要清理好自己的桌面。

1.2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区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其他人员有权考核责任人,同时提醒并监督外来人员。

1.3办公区域内交谈不准大声喧哗。

2、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2.1遵守部门的上下班时间,涉及到上班时间的条款,按照人力资源部下达的上下班时间执行。

2.2 上下班及出席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相关负责人请假。

2.3办公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注意各种场合的言谈举止,维护公司及部门形象。

2.4个人电脑严禁外来人员使用,同时必须加设密码保护防止泄露信息,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

2.5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利用电脑浏览无关网页,看电影、打游戏等,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50元,并进行部门通报,三次及三次以上公司OA通报。

2.6接待来公司参观、访问的客人、公司内部办公人员及协作单位办公人员,要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杜绝语言粗俗。

二、工程管理部(土建)部门工作例会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部(土建)内部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加快部门工作效率,满足部门日常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负责部门例会的组织。

2、本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参加,并至少提前三分钟到会,如因特殊情况晚到或缺席的,应提前通知例会组织者。无故晚到或无故缺勤者将在下次例会上予以通报,并按考核管理规定罚款。

3、工作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周二下午三点,会议纪要经确认后发

给部门成员。

4、会议内容包括:

4.1传达上级部门和公司一周来主要精神和重要文件;

4.2部门各成员简要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通报下周工作重点;

4.3通报上周例会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

4.4就工作中重点、难点进行协调解决,并明确责任人;

4.5通报本部门人员的变动、奖惩等事宜;

4.6结合部门培训计划进行学习;

5、会议纪律:

5.1 所有与会者必须主动将手机机转为震动档或关闭,开会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5.2 所有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要带好笔与笔计本,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工程管理部(土建)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基建例会„ 年 ‟ 号

时 间:年 月 日

地 点:

主 持:

月 日,工程管理部(土建)召开了 月份第 周工作

例会。会议主要对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参加人员:

年 月 日

主题词:基建 工作例会 纪要 抄 送: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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