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的构建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设 计)

保险业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的构建

作 者

专 业

指导教师 学 院

司苏阳 保险学 王昕 助教 金融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

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导师 王昕 指导下独立研究取得的成果。毕业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发表的论文。若有抄袭,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完成人签名:司苏阳

2012年 04月26日

摘 要

本文简要研究分析了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和有关于诚信体系的构建,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数量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对本文论述进行研究探索,得出保险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构建的研究理论及结果。保险保险行业作为国家金融的三驾马车之一,其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提高,而影响着保险行业发展的关键是保险业的信息系统与保险业中诚信原则在保险业经济活动中运用,往往由于保险业信息不对称的关系,导致许多投保人的利益得不到较好的保障,在今天的保险业的发展中,诚信确实很大的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现如今我国的保险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都处于不完善的阶段,而此为了我国保险业能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关于诚信体系的构成,就必须严格出台相关规章法律,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建设,完善保险业的法律体系构成,健全保险业的诚信体系构成,在此构建我国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就成为发展我国保险业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词: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信息不对称 诚信体系

Abstract

this paper research and analysis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about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content analysis, the number of research,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ethod of descriptive study to explore, and concludes that the insurance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research theory and the results. Insurance insurance industry as a national finance one of three carriages, the direct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mproved, and the influence o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cruc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formation system and the principle of honesty and insurance industry in economic activity in the insurance application, usually becaus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formation asymmetry, has resulted in many of the interests of the applicant can not get better security, in today'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good faith really big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hese days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China is developing, various aspects are in not perfect stage, and this to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ealth, about the structure of the credit system, it is necessary to strictly to publish relevant rules and laws, strengthen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perfect the legal system of insurance industry structure, perfect the credibility system insurance form,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of China insurance industry to develop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Key words: the 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 insurance information asymmetry

Credit system

目 录

摘 要 ...................................................................... I 关键词 .............................................................. I Abstract ............................................................ I I Key words . .......................................................... I I

第一章 绪论 . ................................................................. 1

1.1研究背景 ................................................................. 1

1.2研究意义 ................................................................. 1

1.3研究进展 ................................................................. 2

1.3.1国外保险信息的发展 ..................................................... 2

1.3.2国内保险业信息的发展 ................................................... 2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3

1.4.1研究方法 ............................................................... 3

1.4.2研究思路 ............................................................... 3

1.5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3

1.5.1研究内容 ............................................................... 3

1.5.2研究创新点 ............................................................. 4

第二章 我国保险业信息的概述 . ................................................. 5

2.1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含义 ..................................................... 5

2.2保险信息不对原因的分析 ................................................... 5

2.3我国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 7

2.3.1保险知识的不对称造成的影响 ............................................. 7

2.3.2保险实务和技术的不对称的影响 ........................................... 7

2.3.3 经营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 .................................................. 8

2.3.4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影响 ................................................... 8

2.3.5投保人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 ........................................... 9

第三章 诚信体系的构建 . ...................................................... 10

3.1构建保险诚信体系的重要性 ................................................ 10

3.2保险诚信体系构建的措施 .................................................. 10

3.2.1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10

3.2.2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 .................................. 11

3.2.3完善保险的法律法规 .................................................... 11

3.2.4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 ...................................... 11

3.2.5加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 12

3.3保险业诚信体系构建 ...................................................... 12

3.3.1把握社会信用建设为契机,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 12

3.3.2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制度建设,为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提供保障 ................ 12

3.3.3 建立信用制度的管理规定,为保险诚信建设提供基础 ........................ 13

3.3.4 改善保险公司管理体系,为保险诚信建设注入动力 .......................... 13

3.3.5 完善保险公司的营销体制。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新活力 ...................... 13

第四章 实践数据调查分析 . .................................................... 16

第五章 结论 . ................................................................ 18

参考文献.................................................................... 19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从1980年的我国只有1家保险公司,1998年保险公司为28家,2008年达到13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2008年为2445家。1980年全国保费为.6亿元,2008年达到9784.1亿元,年均增长31.48%,市场规模增长了2127倍;2008年我国保险总资产为3.34万亿元,是1980年的7000多倍,年均增长37.5%。我国保险业虽然取得了如此进步,但是没有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下同步上升,其实在世界上地位仍然很低。

现今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因为经济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受到了严重影响,影响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会影响保险业功能的发挥,由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违背往往会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先前有效的识别风险,或者是客户不能以保险分散风险的职能去完全规避自身无法承担的风险,从而在实际运用中保险的功能得不到正常的发挥。第三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会抑制客户的需求。由于信息的不完善性与隐藏性,往往在保险业的经济运作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得风险高的客户投保的越来越多,增加了保险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保险业中需要的那部分正常客户由于保费较高的原因往往丧失了对保险的需求。保险业的不对称性又会诱发道德风险。由于保险的不对称性往往在其中保险公司与客户中往往存在着骗保诈保等不良现象。

1.2研究意义

本文在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立的迫切需求下,对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导致出我国保险业发展不健全,被人民认知度不高的现今状况下进行分析与解决,分析诚信系统构建的迫切性与必要性,提出了较为可行的解决措施,为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提出了决策依据。 另外,本文的研究在大量的资料搜查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分析了我国保险的现状和问题,深切的感受到了其进行建设保险诚信体系制度的迫切性,因此,在此基础上的诚信建设有可行性与实际操作意义。

以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背景下存在的诸多问题譬如骗保,诈保,理赔困难等的制约因素下,限制我国保险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当前建立诚信体系的工作在于:

(一)探明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的形成原因和影响,提出诚信体系构建的多方面措施:增加国家的监管力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大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惩治力度。以至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提出构建诚信体系的具体方式方法,以便在日后实际操作中走向合理,科学规范的保险业发展道路

1.3研究进展

1.3.1国外保险信息的发展

著名经济学家阿诺(1953)在信息理论中指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保险发展的主要障碍。

阿可洛夫(1970)在信息理论中指出如果所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那么保险市场就不可能存在。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1970)提出的信息不对称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 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 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 市场信号显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 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经济产生的危害, 政府应在市场体系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皮卡得(2000)在信息不对称理论提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得交易中总有一方会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而对交易缺乏信心,对于商品交易来说,这个成本是昂贵的,但仍然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例如在商品交易中卖方尽最大能力去剔除其劣质商品,在长期就会建立起良好的声誉,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其次,对于买方通过一些特殊渠道去剔除坏商品,从而得到合理的信息进行交易。

1.3.2国内保险业信息的发展

杨峰(2001)从信息经济学角度认为:“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金融风险,显著地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金融中介和金融制度在处置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上具有卓有成效的作用。”在袁磊和邱霞(2006)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影响分析认为:“由于信息不完善以及隐藏行为的外生性。保险市场无法产生资源的最优配置。”

针对这种保险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包内外学者对保险市场出现的保险欺诈,保险市场的均衡、保险契约做出以对冲分析技术了分析和研究。

曹邓(2007)在金融与经济中提出由于保险市场主体双方当事人的信用状况不容乐观, 失信的成本太低而收益太高, 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 为保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建立

全社会完善的诚信体系、强化保险诚信文化与诚信制度及法律制度建设, 建立保险主体双方的信息交互平台, 并完善诚信审计制度以规范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许飞琼(2009)在《关于我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若干问题的探讨》中指发展理念决定发展方向,影响发展进程。我国保险业之所以没有随着经济发展同步跻身于世界前列,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险人才、保险立法、再保险等一直跟不上行业的发展趋势;畏惧风险、只求业绩不求效益的短期经营原则充斥整个保险业,使保险业无法向深度发展。

1.3.3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信息不对称会对保险市场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比如客户会因为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产品的选择上报以观望的态度,影响其对自身风险通过保险产品进行有效的风险安排,从而影响了保险业发展的对客户需求。其次,就是保险公司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影响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有效选择,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选择难度,和增加了其日常保险经营中得理赔额的控制,对风险的有效的控制。保险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一时找不到根本的解决措施。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4.1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数量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对本文论述进行研究探索,得出保险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构建的研究理论及结果。

1.4.2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思路按: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综合分析分析我国保险信息的现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可行性分析,最后提出具体的诚信体系构建思路与方案。

1.5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1.5.1研究内容

章节安排

第一章,论文整体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以及对我国保险信息影响简单的阐述。

第二章,对保险信息的定义、产生原因、影响与危害就的大体情况进行简单的阐述

第三章,对保险诚信体系构成的重要性、构建的方法进行描述.

第四章,通过数据图表对我国保险信息不对称及诚信建设的需求的关系进行分析

第五章,对本文整体类容及相关研究分析进行总结

1.5.2研究创新点

本文采用数学图标的方法和相应的数据研究对怎样建立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做出研究,及使用现今一些保险公司的整改方案和应对“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作研究,并且引用现有的案例对保险业存在的诚信体系缺失做出探讨。

第二章 我国保险业信息的概述

2.1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含义

根据斯蒂格利茨(2007)在《经济学》关于保险信息不对称理论中提出保险信息不对称是指于保险市场上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同,保险人掌握的是保险产品的特性,所保的范围,但却不知道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自身情况,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得风险意识底,甚至出现骗保,诈保等现象,使得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了很多工作的难度和增加了其风险程度,使其在高额赔付率下而陷入了困境。在此中更多的信息不对称却是保险公司所导致的,这是由于保险市场和保险业行业现状所决定的。在征信体系缺乏完整的诚信体系构建下,投保人很难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质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态度和公司的发展前景做出判断和评价,同时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面拟定,投保人只能被动接受和拒绝“格式化”的保单,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加之绝大部分保单上的词语较为专业,而且很多的得晦涩不懂和表达意思比较模糊,致使客户看不懂条款。因此保险信息不对称在保险市场中尤为突出。随着当今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保险产品的不断增加,保险的专业性术语越来越多,只是含量较高,这就使得保险人的掌握的保险信息多余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信息不对称性由于保险人的原因愈加明显, 同时在理赔上,保险公司以其专业的知识在条款和合同上做文章就使得客户在自身权益上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2.2保险信息不对原因的分析

根据何惠珍(2009)在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中指出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 导致在交易发生前后经常出现" 逆向选择" 和" 道德风险", 从而引起市场失灵。根据以上理论可以得出以下分析:

1、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为谋求本身的利益,在保险业与保监会的信息不对称之下,就可能成假账本、假数据、假报表等问题。使得保监会难以得到保险业发展的问题准确的数据,从而制定准确的监督管理办法,使保险业的风险扩大。在郑伟的保险业发展研究理论中指出,我国保险业为追求短期利益在近些年采取的是粗犷型经营模式,实行单纯的扩张型战略,特别各保险机构大量对保险代理人员进行增员,从而不能保证保险代理人员的从业素质,据统计2009年保险代理人员从270多万到现2011年末增加到500多万,这个增长速率比保险公司每年保费的增长大上了许多,但这么多保险代理人的人员素质却是良莠不齐,增加了监管

的难度,单纯追求市场扩张和保费增长,一些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期间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往往采取使用虚假数据来掩盖问题。此时作为监管保险业的保监会会受到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审计制度的不健全受到约束。难以制定有效的维护保险市场日常经营风险和非日常经营风险的监督和控制,从而使得整个保险市场的风险增大。

2、保险从业人员为了本身的绩效报酬,在保险从业人员与投保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之下,会使得保险从业人员为谋求自身业绩的提高,就会使得保险从业人员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概率越来越大,使保险业整体声誉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保险产品是一门知识面较宽、涵盖多方面因素的特殊商品,从事保险产品经营活动的保险代理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肯定高于投保人,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是相当有限。据保监委披露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投保的客户有75%的的首先客户不明白自己所购买的保单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对于自己该享受的哪些权利,也知之甚少。在我国先进的粗放型保险经纪体制下,很多保险代理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实现自己的较多的收益,使出浑身解数去招揽投保者,保险信息在之中的不对称的信息恰好被保险代理人用来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途径。在2012年2月份中中国平安某代理人夸大了万能保险的增值保值的功能,却避而不谈保险本应该所具有的真实功能,而事实却不大相径庭,投保人在投保不久后就发现账户已经出现亏损现象,于是就出现了退保并对保险代理人甚至对保险出现不认同的现象。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2001年春至2002年春,广东、福建、上海因投资连结保险集体退保现象。这些案件表明了保险销售活动中的误导,欺诈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

3、投保者为了本身的利益,往往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之下,导致保险欺诈行为的产生,使得我国的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面临严重的阻碍。在程振源《保险市场非对称信息问题研究》理论中指出在保险市场上,逆向选择时源于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具体来说,签订保险合同之前,被保险人比保险人拥有更多关于保险标的的更多信息,导致保险人不能准确地将不同风险的被保险人分开来,致使高风险的人不愿将其真实的风险披露出来。

4、在保险信息掌握上,保险公司无疑是占有信息优势。但是对客户本身的信息掌握上处于绝对的劣势。因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信息的掌握,都是来自于客户对保险公司的告知,客户以最大诚信原则进行告知,目前,保险公司无法对客户的信息进行甄别。特别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更是难于对客户的具体信息和相关私人信息进行观察。保险公司与投保人间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出现道德风险的出现。例如,一些,投保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投保时

故意对自己的一些真实信息所会出现的发现进行隐瞒,出险后又对一些重要事实进行隐瞒,欲将风险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还有一些投保客户为了出险后的巨额理赔,不惜犯法犯罪,来获得巨额赔款,进行保险诈骗。在一些资料中显示,在美国、日本、德国、芬兰这些国家中,很大一部分保险理赔占到总理赔额中的5%至15%寿险索赔是具有欺诈性质的,在中国这类保险理赔欺诈也是不断发生的,近些年甚至出现了上升趋势。日益严重的保险欺诈案中成为阻碍我国保险业正常发展的一大阻力之一。

2.3我国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根据郑伟(2012)在《中国保险业发展研究》著作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近30多年的高速增长,但是仍处于相对滞后的局面,其中缺乏科学的发展概念,保险信息不对称在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上起着明显的消极作用。在上诉文献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种影响:

2.3.1保险知识的不对称造成的影响

保险作为一门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学科,并且涵盖了很多层面的专业知识的层面,需要深入研究和培训才能获得保险产品相关的详细了解。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的经营者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其本身就拥有大量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人才,这样保险公司对保险信息的掌握就相对于投保人占到了绝对的优势。反之,投保人对保险知识的掌握处在了绝对额劣势,对保险产品只有狭窄的理解和片面的掌握。在保险知识的不对称下,投保人要么不知道该怎样对自己的发现通过保险做出合适的安排而出现观望的态度,要么投保人就得要通过保险来转移自身的风险,就必须学习大量的保险知识和对条款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有效的转移自身的风险。保险知识的不对称对保险业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由于缺乏保险的基础认识,加之我国国民的保险意识底下,使得面临风险较小的个体或者小规模的经营者,将投保与否保持观望谨慎的态度甚至进而远之,这样使得保险市场上的一些潜在客户不能变成保险市场上的实际客户。

2.3.2保险实务和技术的不对称的影响

由于一个保险产品从设计到推出,从条款的设计,费率的拟定到理赔等环节,无所不包含着保险知识的专业运用和技能的专业性,没有深厚的理论支撑和丰富的实践是不能深刻理解,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理解往往来源于保险中介对保险产品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诠释,但最终投保人仍会对保险产品一头雾水,不得要领。这样往往会造成下列后果:一是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不了解而放弃保险。二是投保人通过保险中介并在信任其的对保险产品的介绍在不

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和条款下购买保险。但是此时往往会由于保险中介的误导,背离了投保人购买保险达到风险安排的目的,或是不符合客户的需求,于是退保,理赔纠纷的出现时不可避免的。如果退保,理赔纠纷频频发生的话就会造成保险公司信誉受到严重的影响,从而降低了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信心和认同,给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业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2.3.3 经营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保险产品是无型的产品,需要诚信的支撑,特别是时间较久的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会通过各种条款限制和挑选客户。在客户选择保险公司,客户考虑的不仅是保险费率、条款、回报率等因素,同时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盈利率,特别是信誉问题的关注是一个重大的因素,而信誉度与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导致了保险制度的缺陷及信用度的缺失,各种不规范经营花样翻新,假账本、账外账、假赔案等层出不穷,风险累积不可小视。不光是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信用制度极度发达也出现了因保险公司倒闭,造成了对被保险人利益最大的伤害。这些无疑给投保人提醒了投保时不但要看包相似的信誉度。同时也要考虑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虚假报表,和对盈利的夸大,让投保人无从知道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投保人通过公共渠道获取的信息不充分甚至得到虚假信息,例如对应收保费的管理,目前我国几个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就没有统一的做法,有的按惯例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有的按收付实现制核算,有的公司在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同时还实行账外管理,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又如,大多数保险公司实行费用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办法,其有效性和先进性自不待言,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迫使规模小从而提取费用低的基层公司采取制造假赔案等办法违规列支费用,致使公司信誉严重受损。

2.3.4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影响

监管部门为了保险市场发展的大局出发,会不定时不全面的发布一些监管信息,这也是一种信息的不对称表现。保险人会比投保人获得更多的监管信息,但不是所有的需要知道监管信息的人都可以了解到监管信息,从而为一些有意无意的违法违规的保险经营活动留下了缺口。而投保人需要通过监管信息来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度经营情况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只能通过私下的沟通和日常中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口碑,这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投保人的选择,投保人的利益的保护因此处在了不确定中,很有可能对投保人的利益带来损害。

2.3.5投保人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信息的了解大多通过投保人在投保时的以最大诚信原则的最大告知,投保人对自身的信息了解程度自然高于保险公司,投保人因为自身的利益可以掩盖使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有可能会因为投保人为保险理赔后获得的巨大理赔额来产生的道德风险。私人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是具有巨大的破坏性的,他使得保险日常活动的信用基础变得脆弱,因此致使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着不可确定的风险。

第三章 诚信体系的构建

3.1构建保险诚信体系的重要性

康爱香(2008)在中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行为理论中指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稳定可靠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 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 有机构成部分, 其经营和服务最根本的要求是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 也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条件。根据以上观点,可以知道:

保险诚信是保险业发展进程中得一个无形资产,同时也是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竞争力,现今的保险市场由于市场主体参与的双方信用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弊病,失信的成本太低获利的机会利润却很高,这样就严重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求建设一个完善的诚信体系、强化保险业的诚信文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保险诚信的法律体系,建立保险业主体双方的信息互换平台,并完善甑信系统以规范保险业可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2保险诚信体系构建的措施

根据赵明昕(2010)在《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为保障中心》著作中指出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基石,更是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是应对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后激烈竞争与挑战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内在要求,是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根本前提。建设保险诚信体系的主要途径是:加强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道德支撑;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双重保障;完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信用自律;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社会监督。加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

3.2.1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根本,思想教育是基础,法制建设是关键,监督监管是保证。建议:一要加大对违反诚信原则、触犯法律行为的惩治力度。二要强化政府监管。三要强化社会监督。对不讲诚信的企业和产品,要设立曝光台进行曝光。要积极探索建立单位和个人诚信档案,使违反诚信原则者进入“黑名单”,为其不讲诚信的行

为付出代价。同时,政府部门率先垂范,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对诚信单位、诚信典型和诚信行为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诚信行为受到社会尊重,形成讲诚信为荣、无诚信为耻的舆论氛围,努力扭转社会各界对诚信危机的担忧。

其次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整体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整体水平, 推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推动建设个人信用评级机制,促使投保人、被保险人始终诚实守信用, 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

3.2.2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

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首先是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就业门槛,首先对保险从业人员设定最起码的从业教育程度的最低要求,在此中过滤掉一些不具备相关知识素养的从业人员,达到从业人员能以较强的接受力去接受保险从业的先关技能知识去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和自身拥有较高的知识和道德素养。第二,保监会应该定期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道德培训,让保险业能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2.3完善保险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堵塞各种道德风险可能 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堵塞各种道德风险可能 产生的漏洞 审视我国保险立法与实践,制度的不完善和措施的欠缺使保险道德风险大行 其道,有必要对其加以检讨和完善。如建立损害赔偿制度。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若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过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过错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对因此而给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以体现诚信原则的本质内涵,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成本,降低道德风 险发生的概率。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铲除产生保险道德风险的土壤,尽可能地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3.2.4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

(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把保险市场的保险机构和个人资信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尽可能的实现保险供给的信用不对称性,使市场双方可以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进行交易,降低了道德风险。

(2)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度让人们在选择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中,根据信息的披露对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偿付能力,理赔程序进行了解,对相关的保险中介的信用进行选择。通过信息评级制度,使保险市场始终坚持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间双方所应遵守的义务。

3.2.5加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保监会很多的作用是对保险公司在日常保险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监管和改善,使其健康的发展下去。保监会应该经常披露出保险公司的信誉度,日常经营盈利与资产负债情况,以便给投保人详细的信息去选择保险公司,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正常的权益,让其通过保险产品达到对风险有效的安排,使其做出正常的保险选择。同时以市场的正常竞争制度去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使得保险公司在正常的法律法规经营规范下经营,让保险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3.3保险业诚信体系构建

根据王文举(2010)在《保险问题博弈分析与经济动态仿真》著作中保险诚信理论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的主要途径是:建立健全保险诚信培育体系,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道德支撑;建立健全保险诚信执法监管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双重保障;建立健全保险行业协会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信用自律;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社会监督。

3.3.1把握社会信用建设为契机,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立保险诚信体系,必须结合社会信用制度,改善信用环境。目前,我国的诚信体系以初步建设起来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因素,首先把保护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诚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诚信体系,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3.3.2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制度建设,为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提供保障

进一步加强我国诚信体系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从法律高度去规范市场的诚信行为,从制度上去严惩那些违反信用的保险活动中的代理人或投保人。用制度保证诚信的实现。在保险业经营活动中交由保监会统筹建设信用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措施去促进落实诚信建设的章程和法规制度。

3.3.3 建立信用制度的管理规定,为保险诚信建设提供基础

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采集制度。对投保人的信息进行及时的采集和披露,在投保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有效的汇总,以便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信用制度去甄别投保人的最大诚信度的可靠性,避免在保险日常活动中由于投保人的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性对保险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巨大负担。

3.3.4 改善保险公司管理体系,为保险诚信建设注入动力

保险公司的管理应该从长远利益考虑,才能拥有一个不欺瞒消费者的信誉。在使保险经纪有一个长远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产权。因为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决策者的收益问题,当经济利益与决策者有重大关系时,决策者就必须重视信誉度。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需要如此,以便使得其经营按照正常保险活动经营进行。

3.3.5 完善保险公司的营销体制。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新活力

保险公司不应该从短期利益考虑,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采取粗犷式的增长方式,为了保费而不经详细选择保险代理人员,造成了保险营销市场的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在挑选保险代理人第一应该以其具有“顾客至上”的心理在其素质上增高进入的门槛,开率各方面的利益因素,重视诚心的导向。只有这样,才能强化诚信行为,才可以促进营销员更好的发挥作用,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新动力。

3.3.6保险业诚信体系管理模式

根据龚峰在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的理论中可以建立以下保险诚信体系管理模式:

信用采集 综合评价 信用公告

1. 建立相关的保险公司诚信体系的信息采集制度

(1)顾客的满意测评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与服务进行采集。

(2)保险公司的投诉制度。通过采集保险公司中投诉量的大小,研究调查出保险公司当前的制度缺陷与服务缺陷。

(3)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特别是保险代理人员的流失量与保险代理人的基本素质情况进行判断,其次就是对保险公司的投保率,赔付率。了解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后期诚信经营情况进行披露和判定。

2. 对采集的信息采取综合评价。综合保险公司的顾客满意度,不满意度,保险代理人员的

流失与素质,加上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如投保率、退保率,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一综合评价体系

3. 建立信用公告。将保险公司的诚信经营报告公布于众,首先这一步让顾客可以在购买某

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产生出重大的引导作用,逆向刺激保险公司的自我完善。加之市场的自我调控,使得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工作中,不断改进自身发展战略,重视诚信体系在工作中的发展,改善市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造成的诚信缺失。

第四章 实践数据调查分析

图表4.1 2008年至2011年保费收入和赔付柱型图

根据保监会会提供保险公司从2008年到2011年的经验数据中看出,我国的保险业随着经济的增长也在逐渐发展。但保费收入的规模上市比率却在逐渐下降。虽然在2009年处于一个最高值,这同时也是《保险法》修订的时间,新保险法的出台,增加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法规条例。杜绝了市场一些由于保险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恶劣影响,使得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但是由于保险监督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无法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产生了一些信息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保险市场还是无法达到稳定的增长。

图表4.2 2008年至2011年赔付占总比例线性图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保险赔付所占的总比例在2008年到2010年处于一个下降的趋势,而到2011年又开始上升。从《保险学》中我们可以知道保险的赔付率基本在一个稳定的值上下浮动,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保险赔付率的差别了?首先没有一个较完善的征信系统区鉴别

投保人的诚信度,其次由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因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保险产品信息上的不对称,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即保险公司掌握比投保人多得多得信息,有时会产生保险公司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用模糊不清的条款去拒赔;其次,在私人信息上,投保人比保险公司掌握的信息处于绝对优势,经常会为自身的利益,产生道德风险去获得巨额的保险赔付,出现诈保现象。使得保险经营的正常活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图表

4.3

图表4.3可以看出随着我国保险投保次数的增加,保险纠纷相对于保费的增加的比例值在09年属于最低值,到10年又继续呈上升趋势。09年时《保险法》修订抑制了一些保险信息不对称影响到保险业正常经营的现象,使得保险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由于监管制度,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产品与私人信息不对称的因素,使得保险业的发展仍得不到很好的发展。虽然此时我国的诚信建设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相关体系的完善,和保险诚信体系的构建仍然是保险业今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五章 结论

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大市场,是一种分担和规避风险的市场也是用来减少市场不确定性阻碍的工具,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却尤为突出。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各个方面危害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已经成为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羁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成为保险市场有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根据造成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我们提出解决的措施,使我国的保险业得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必将有效净化保险市场,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信息不对称是一种普遍、长期、大量经济和社会现象。通过诚信体系的建设,可以很好的解决保险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阻碍。是当前保险市场所需的一个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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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龚峰. 论保险诚信体系构建[J].保险研究,2005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设 计)

保险业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的构建

作 者

专 业

指导教师 学 院

司苏阳 保险学 王昕 助教 金融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

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在导师 王昕 指导下独立研究取得的成果。毕业论文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已明确注明出处。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发表的论文。若有抄袭,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完成人签名:司苏阳

2012年 04月26日

摘 要

本文简要研究分析了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和有关于诚信体系的构建,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数量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对本文论述进行研究探索,得出保险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构建的研究理论及结果。保险保险行业作为国家金融的三驾马车之一,其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提高,而影响着保险行业发展的关键是保险业的信息系统与保险业中诚信原则在保险业经济活动中运用,往往由于保险业信息不对称的关系,导致许多投保人的利益得不到较好的保障,在今天的保险业的发展中,诚信确实很大的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现如今我国的保险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都处于不完善的阶段,而此为了我国保险业能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关于诚信体系的构成,就必须严格出台相关规章法律,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建设,完善保险业的法律体系构成,健全保险业的诚信体系构成,在此构建我国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就成为发展我国保险业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词: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信息不对称 诚信体系

Abstract

this paper research and analysis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about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content analysis, the number of research,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ethod of descriptive study to explore, and concludes that the insurance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research theory and the results. Insurance insurance industry as a national finance one of three carriages, the direct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mproved, and the influence o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cruc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formation system and the principle of honesty and insurance industry in economic activity in the insurance application, usually becaus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formation asymmetry, has resulted in many of the interests of the applicant can not get better security, in today'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good faith really big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hese days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China is developing, various aspects are in not perfect stage, and this to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ealth, about the structure of the credit system, it is necessary to strictly to publish relevant rules and laws, strengthen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perfect the legal system of insurance industry structure, perfect the credibility system insurance form,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of China insurance industry to develop an important measure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Key words: the 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 insurance information asymmetry

Credit system

目 录

摘 要 ...................................................................... I 关键词 .............................................................. I Abstract ............................................................ I I Key words . .......................................................... I I

第一章 绪论 . ................................................................. 1

1.1研究背景 ................................................................. 1

1.2研究意义 ................................................................. 1

1.3研究进展 ................................................................. 2

1.3.1国外保险信息的发展 ..................................................... 2

1.3.2国内保险业信息的发展 ................................................... 2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3

1.4.1研究方法 ............................................................... 3

1.4.2研究思路 ............................................................... 3

1.5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3

1.5.1研究内容 ............................................................... 3

1.5.2研究创新点 ............................................................. 4

第二章 我国保险业信息的概述 . ................................................. 5

2.1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含义 ..................................................... 5

2.2保险信息不对原因的分析 ................................................... 5

2.3我国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 7

2.3.1保险知识的不对称造成的影响 ............................................. 7

2.3.2保险实务和技术的不对称的影响 ........................................... 7

2.3.3 经营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 .................................................. 8

2.3.4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影响 ................................................... 8

2.3.5投保人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 ........................................... 9

第三章 诚信体系的构建 . ...................................................... 10

3.1构建保险诚信体系的重要性 ................................................ 10

3.2保险诚信体系构建的措施 .................................................. 10

3.2.1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 10

3.2.2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 .................................. 11

3.2.3完善保险的法律法规 .................................................... 11

3.2.4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 ...................................... 11

3.2.5加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 12

3.3保险业诚信体系构建 ...................................................... 12

3.3.1把握社会信用建设为契机,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 12

3.3.2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制度建设,为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提供保障 ................ 12

3.3.3 建立信用制度的管理规定,为保险诚信建设提供基础 ........................ 13

3.3.4 改善保险公司管理体系,为保险诚信建设注入动力 .......................... 13

3.3.5 完善保险公司的营销体制。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新活力 ...................... 13

第四章 实践数据调查分析 . .................................................... 16

第五章 结论 . ................................................................ 18

参考文献.................................................................... 19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从1980年的我国只有1家保险公司,1998年保险公司为28家,2008年达到13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2008年为2445家。1980年全国保费为.6亿元,2008年达到9784.1亿元,年均增长31.48%,市场规模增长了2127倍;2008年我国保险总资产为3.34万亿元,是1980年的7000多倍,年均增长37.5%。我国保险业虽然取得了如此进步,但是没有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下同步上升,其实在世界上地位仍然很低。

现今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因为经济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受到了严重影响,影响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会影响保险业功能的发挥,由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违背往往会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先前有效的识别风险,或者是客户不能以保险分散风险的职能去完全规避自身无法承担的风险,从而在实际运用中保险的功能得不到正常的发挥。第三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会抑制客户的需求。由于信息的不完善性与隐藏性,往往在保险业的经济运作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得风险高的客户投保的越来越多,增加了保险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保险业中需要的那部分正常客户由于保费较高的原因往往丧失了对保险的需求。保险业的不对称性又会诱发道德风险。由于保险的不对称性往往在其中保险公司与客户中往往存在着骗保诈保等不良现象。

1.2研究意义

本文在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立的迫切需求下,对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导致出我国保险业发展不健全,被人民认知度不高的现今状况下进行分析与解决,分析诚信系统构建的迫切性与必要性,提出了较为可行的解决措施,为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提出了决策依据。 另外,本文的研究在大量的资料搜查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分析了我国保险的现状和问题,深切的感受到了其进行建设保险诚信体系制度的迫切性,因此,在此基础上的诚信建设有可行性与实际操作意义。

以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背景下存在的诸多问题譬如骗保,诈保,理赔困难等的制约因素下,限制我国保险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当前建立诚信体系的工作在于:

(一)探明我国保险业信息不对称的形成原因和影响,提出诚信体系构建的多方面措施:增加国家的监管力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大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惩治力度。以至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提出构建诚信体系的具体方式方法,以便在日后实际操作中走向合理,科学规范的保险业发展道路

1.3研究进展

1.3.1国外保险信息的发展

著名经济学家阿诺(1953)在信息理论中指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保险发展的主要障碍。

阿可洛夫(1970)在信息理论中指出如果所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那么保险市场就不可能存在。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1970)提出的信息不对称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 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 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 市场信号显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 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经济产生的危害, 政府应在市场体系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皮卡得(2000)在信息不对称理论提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得交易中总有一方会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而对交易缺乏信心,对于商品交易来说,这个成本是昂贵的,但仍然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例如在商品交易中卖方尽最大能力去剔除其劣质商品,在长期就会建立起良好的声誉,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其次,对于买方通过一些特殊渠道去剔除坏商品,从而得到合理的信息进行交易。

1.3.2国内保险业信息的发展

杨峰(2001)从信息经济学角度认为:“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金融风险,显著地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金融中介和金融制度在处置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上具有卓有成效的作用。”在袁磊和邱霞(2006)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影响分析认为:“由于信息不完善以及隐藏行为的外生性。保险市场无法产生资源的最优配置。”

针对这种保险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包内外学者对保险市场出现的保险欺诈,保险市场的均衡、保险契约做出以对冲分析技术了分析和研究。

曹邓(2007)在金融与经济中提出由于保险市场主体双方当事人的信用状况不容乐观, 失信的成本太低而收益太高, 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 为保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建立

全社会完善的诚信体系、强化保险诚信文化与诚信制度及法律制度建设, 建立保险主体双方的信息交互平台, 并完善诚信审计制度以规范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许飞琼(2009)在《关于我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若干问题的探讨》中指发展理念决定发展方向,影响发展进程。我国保险业之所以没有随着经济发展同步跻身于世界前列,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险人才、保险立法、再保险等一直跟不上行业的发展趋势;畏惧风险、只求业绩不求效益的短期经营原则充斥整个保险业,使保险业无法向深度发展。

1.3.3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信息不对称会对保险市场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比如客户会因为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产品的选择上报以观望的态度,影响其对自身风险通过保险产品进行有效的风险安排,从而影响了保险业发展的对客户需求。其次,就是保险公司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影响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有效选择,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选择难度,和增加了其日常保险经营中得理赔额的控制,对风险的有效的控制。保险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一时找不到根本的解决措施。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4.1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数量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对本文论述进行研究探索,得出保险信息不对称与诚信体系构建的研究理论及结果。

1.4.2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思路按: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综合分析分析我国保险信息的现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可行性分析,最后提出具体的诚信体系构建思路与方案。

1.5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1.5.1研究内容

章节安排

第一章,论文整体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以及对我国保险信息影响简单的阐述。

第二章,对保险信息的定义、产生原因、影响与危害就的大体情况进行简单的阐述

第三章,对保险诚信体系构成的重要性、构建的方法进行描述.

第四章,通过数据图表对我国保险信息不对称及诚信建设的需求的关系进行分析

第五章,对本文整体类容及相关研究分析进行总结

1.5.2研究创新点

本文采用数学图标的方法和相应的数据研究对怎样建立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做出研究,及使用现今一些保险公司的整改方案和应对“保险业的信息不对称”作研究,并且引用现有的案例对保险业存在的诚信体系缺失做出探讨。

第二章 我国保险业信息的概述

2.1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含义

根据斯蒂格利茨(2007)在《经济学》关于保险信息不对称理论中提出保险信息不对称是指于保险市场上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同,保险人掌握的是保险产品的特性,所保的范围,但却不知道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自身情况,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得风险意识底,甚至出现骗保,诈保等现象,使得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了很多工作的难度和增加了其风险程度,使其在高额赔付率下而陷入了困境。在此中更多的信息不对称却是保险公司所导致的,这是由于保险市场和保险业行业现状所决定的。在征信体系缺乏完整的诚信体系构建下,投保人很难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质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态度和公司的发展前景做出判断和评价,同时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面拟定,投保人只能被动接受和拒绝“格式化”的保单,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加之绝大部分保单上的词语较为专业,而且很多的得晦涩不懂和表达意思比较模糊,致使客户看不懂条款。因此保险信息不对称在保险市场中尤为突出。随着当今保险业的高速发展,保险产品的不断增加,保险的专业性术语越来越多,只是含量较高,这就使得保险人的掌握的保险信息多余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信息不对称性由于保险人的原因愈加明显, 同时在理赔上,保险公司以其专业的知识在条款和合同上做文章就使得客户在自身权益上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2.2保险信息不对原因的分析

根据何惠珍(2009)在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中指出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 导致在交易发生前后经常出现" 逆向选择" 和" 道德风险", 从而引起市场失灵。根据以上理论可以得出以下分析:

1、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为谋求本身的利益,在保险业与保监会的信息不对称之下,就可能成假账本、假数据、假报表等问题。使得保监会难以得到保险业发展的问题准确的数据,从而制定准确的监督管理办法,使保险业的风险扩大。在郑伟的保险业发展研究理论中指出,我国保险业为追求短期利益在近些年采取的是粗犷型经营模式,实行单纯的扩张型战略,特别各保险机构大量对保险代理人员进行增员,从而不能保证保险代理人员的从业素质,据统计2009年保险代理人员从270多万到现2011年末增加到500多万,这个增长速率比保险公司每年保费的增长大上了许多,但这么多保险代理人的人员素质却是良莠不齐,增加了监管

的难度,单纯追求市场扩张和保费增长,一些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期间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往往采取使用虚假数据来掩盖问题。此时作为监管保险业的保监会会受到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审计制度的不健全受到约束。难以制定有效的维护保险市场日常经营风险和非日常经营风险的监督和控制,从而使得整个保险市场的风险增大。

2、保险从业人员为了本身的绩效报酬,在保险从业人员与投保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之下,会使得保险从业人员为谋求自身业绩的提高,就会使得保险从业人员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概率越来越大,使保险业整体声誉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保险产品是一门知识面较宽、涵盖多方面因素的特殊商品,从事保险产品经营活动的保险代理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肯定高于投保人,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是相当有限。据保监委披露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投保的客户有75%的的首先客户不明白自己所购买的保单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对于自己该享受的哪些权利,也知之甚少。在我国先进的粗放型保险经纪体制下,很多保险代理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实现自己的较多的收益,使出浑身解数去招揽投保者,保险信息在之中的不对称的信息恰好被保险代理人用来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途径。在2012年2月份中中国平安某代理人夸大了万能保险的增值保值的功能,却避而不谈保险本应该所具有的真实功能,而事实却不大相径庭,投保人在投保不久后就发现账户已经出现亏损现象,于是就出现了退保并对保险代理人甚至对保险出现不认同的现象。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2001年春至2002年春,广东、福建、上海因投资连结保险集体退保现象。这些案件表明了保险销售活动中的误导,欺诈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

3、投保者为了本身的利益,往往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之下,导致保险欺诈行为的产生,使得我国的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面临严重的阻碍。在程振源《保险市场非对称信息问题研究》理论中指出在保险市场上,逆向选择时源于签订保险合同之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具体来说,签订保险合同之前,被保险人比保险人拥有更多关于保险标的的更多信息,导致保险人不能准确地将不同风险的被保险人分开来,致使高风险的人不愿将其真实的风险披露出来。

4、在保险信息掌握上,保险公司无疑是占有信息优势。但是对客户本身的信息掌握上处于绝对的劣势。因保险公司对客户的信息的掌握,都是来自于客户对保险公司的告知,客户以最大诚信原则进行告知,目前,保险公司无法对客户的信息进行甄别。特别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更是难于对客户的具体信息和相关私人信息进行观察。保险公司与投保人间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出现道德风险的出现。例如,一些,投保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投保时

故意对自己的一些真实信息所会出现的发现进行隐瞒,出险后又对一些重要事实进行隐瞒,欲将风险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还有一些投保客户为了出险后的巨额理赔,不惜犯法犯罪,来获得巨额赔款,进行保险诈骗。在一些资料中显示,在美国、日本、德国、芬兰这些国家中,很大一部分保险理赔占到总理赔额中的5%至15%寿险索赔是具有欺诈性质的,在中国这类保险理赔欺诈也是不断发生的,近些年甚至出现了上升趋势。日益严重的保险欺诈案中成为阻碍我国保险业正常发展的一大阻力之一。

2.3我国保险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根据郑伟(2012)在《中国保险业发展研究》著作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近30多年的高速增长,但是仍处于相对滞后的局面,其中缺乏科学的发展概念,保险信息不对称在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上起着明显的消极作用。在上诉文献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种影响:

2.3.1保险知识的不对称造成的影响

保险作为一门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学科,并且涵盖了很多层面的专业知识的层面,需要深入研究和培训才能获得保险产品相关的详细了解。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的经营者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其本身就拥有大量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人才,这样保险公司对保险信息的掌握就相对于投保人占到了绝对的优势。反之,投保人对保险知识的掌握处在了绝对额劣势,对保险产品只有狭窄的理解和片面的掌握。在保险知识的不对称下,投保人要么不知道该怎样对自己的发现通过保险做出合适的安排而出现观望的态度,要么投保人就得要通过保险来转移自身的风险,就必须学习大量的保险知识和对条款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有效的转移自身的风险。保险知识的不对称对保险业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由于缺乏保险的基础认识,加之我国国民的保险意识底下,使得面临风险较小的个体或者小规模的经营者,将投保与否保持观望谨慎的态度甚至进而远之,这样使得保险市场上的一些潜在客户不能变成保险市场上的实际客户。

2.3.2保险实务和技术的不对称的影响

由于一个保险产品从设计到推出,从条款的设计,费率的拟定到理赔等环节,无所不包含着保险知识的专业运用和技能的专业性,没有深厚的理论支撑和丰富的实践是不能深刻理解,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理解往往来源于保险中介对保险产品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诠释,但最终投保人仍会对保险产品一头雾水,不得要领。这样往往会造成下列后果:一是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不了解而放弃保险。二是投保人通过保险中介并在信任其的对保险产品的介绍在不

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和条款下购买保险。但是此时往往会由于保险中介的误导,背离了投保人购买保险达到风险安排的目的,或是不符合客户的需求,于是退保,理赔纠纷的出现时不可避免的。如果退保,理赔纠纷频频发生的话就会造成保险公司信誉受到严重的影响,从而降低了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信心和认同,给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业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2.3.3 经营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保险产品是无型的产品,需要诚信的支撑,特别是时间较久的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会通过各种条款限制和挑选客户。在客户选择保险公司,客户考虑的不仅是保险费率、条款、回报率等因素,同时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盈利率,特别是信誉问题的关注是一个重大的因素,而信誉度与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导致了保险制度的缺陷及信用度的缺失,各种不规范经营花样翻新,假账本、账外账、假赔案等层出不穷,风险累积不可小视。不光是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信用制度极度发达也出现了因保险公司倒闭,造成了对被保险人利益最大的伤害。这些无疑给投保人提醒了投保时不但要看包相似的信誉度。同时也要考虑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虚假报表,和对盈利的夸大,让投保人无从知道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投保人通过公共渠道获取的信息不充分甚至得到虚假信息,例如对应收保费的管理,目前我国几个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就没有统一的做法,有的按惯例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有的按收付实现制核算,有的公司在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同时还实行账外管理,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又如,大多数保险公司实行费用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办法,其有效性和先进性自不待言,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迫使规模小从而提取费用低的基层公司采取制造假赔案等办法违规列支费用,致使公司信誉严重受损。

2.3.4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影响

监管部门为了保险市场发展的大局出发,会不定时不全面的发布一些监管信息,这也是一种信息的不对称表现。保险人会比投保人获得更多的监管信息,但不是所有的需要知道监管信息的人都可以了解到监管信息,从而为一些有意无意的违法违规的保险经营活动留下了缺口。而投保人需要通过监管信息来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度经营情况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只能通过私下的沟通和日常中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口碑,这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投保人的选择,投保人的利益的保护因此处在了不确定中,很有可能对投保人的利益带来损害。

2.3.5投保人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信息的了解大多通过投保人在投保时的以最大诚信原则的最大告知,投保人对自身的信息了解程度自然高于保险公司,投保人因为自身的利益可以掩盖使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有可能会因为投保人为保险理赔后获得的巨大理赔额来产生的道德风险。私人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是具有巨大的破坏性的,他使得保险日常活动的信用基础变得脆弱,因此致使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着不可确定的风险。

第三章 诚信体系的构建

3.1构建保险诚信体系的重要性

康爱香(2008)在中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行为理论中指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稳定可靠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 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 有机构成部分, 其经营和服务最根本的要求是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 也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条件。根据以上观点,可以知道:

保险诚信是保险业发展进程中得一个无形资产,同时也是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竞争力,现今的保险市场由于市场主体参与的双方信用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弊病,失信的成本太低获利的机会利润却很高,这样就严重制约着保险业的发展,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求建设一个完善的诚信体系、强化保险业的诚信文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保险诚信的法律体系,建立保险业主体双方的信息互换平台,并完善甑信系统以规范保险业可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2保险诚信体系构建的措施

根据赵明昕(2010)在《我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为保障中心》著作中指出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基石,更是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是应对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后激烈竞争与挑战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内在要求,是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根本前提。建设保险诚信体系的主要途径是:加强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道德支撑;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双重保障;完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信用自律;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社会监督。加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

3.2.1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加强诚信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根本,思想教育是基础,法制建设是关键,监督监管是保证。建议:一要加大对违反诚信原则、触犯法律行为的惩治力度。二要强化政府监管。三要强化社会监督。对不讲诚信的企业和产品,要设立曝光台进行曝光。要积极探索建立单位和个人诚信档案,使违反诚信原则者进入“黑名单”,为其不讲诚信的行

为付出代价。同时,政府部门率先垂范,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对诚信单位、诚信典型和诚信行为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诚信行为受到社会尊重,形成讲诚信为荣、无诚信为耻的舆论氛围,努力扭转社会各界对诚信危机的担忧。

其次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整体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民道德整体水平, 推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推动建设个人信用评级机制,促使投保人、被保险人始终诚实守信用, 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

3.2.2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

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首先是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就业门槛,首先对保险从业人员设定最起码的从业教育程度的最低要求,在此中过滤掉一些不具备相关知识素养的从业人员,达到从业人员能以较强的接受力去接受保险从业的先关技能知识去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和自身拥有较高的知识和道德素养。第二,保监会应该定期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道德培训,让保险业能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2.3完善保险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堵塞各种道德风险可能 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堵塞各种道德风险可能 产生的漏洞 审视我国保险立法与实践,制度的不完善和措施的欠缺使保险道德风险大行 其道,有必要对其加以检讨和完善。如建立损害赔偿制度。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若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过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过错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对因此而给保险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以体现诚信原则的本质内涵,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成本,降低道德风 险发生的概率。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铲除产生保险道德风险的土壤,尽可能地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3.2.4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制度

(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把保险市场的保险机构和个人资信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尽可能的实现保险供给的信用不对称性,使市场双方可以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进行交易,降低了道德风险。

(2)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度让人们在选择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中,根据信息的披露对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偿付能力,理赔程序进行了解,对相关的保险中介的信用进行选择。通过信息评级制度,使保险市场始终坚持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间双方所应遵守的义务。

3.2.5加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保监会很多的作用是对保险公司在日常保险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监管和改善,使其健康的发展下去。保监会应该经常披露出保险公司的信誉度,日常经营盈利与资产负债情况,以便给投保人详细的信息去选择保险公司,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正常的权益,让其通过保险产品达到对风险有效的安排,使其做出正常的保险选择。同时以市场的正常竞争制度去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使得保险公司在正常的法律法规经营规范下经营,让保险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3.3保险业诚信体系构建

根据王文举(2010)在《保险问题博弈分析与经济动态仿真》著作中保险诚信理论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的主要途径是:建立健全保险诚信培育体系,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道德支撑;建立健全保险诚信执法监管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双重保障;建立健全保险行业协会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信用自律;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建设保险诚信体系提供社会监督。

3.3.1把握社会信用建设为契机,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立保险诚信体系,必须结合社会信用制度,改善信用环境。目前,我国的诚信体系以初步建设起来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因素,首先把保护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诚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诚信体系,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3.3.2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制度建设,为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提供保障

进一步加强我国诚信体系的法律法规的建设,从法律高度去规范市场的诚信行为,从制度上去严惩那些违反信用的保险活动中的代理人或投保人。用制度保证诚信的实现。在保险业经营活动中交由保监会统筹建设信用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措施去促进落实诚信建设的章程和法规制度。

3.3.3 建立信用制度的管理规定,为保险诚信建设提供基础

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采集制度。对投保人的信息进行及时的采集和披露,在投保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有效的汇总,以便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信用制度去甄别投保人的最大诚信度的可靠性,避免在保险日常活动中由于投保人的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性对保险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巨大负担。

3.3.4 改善保险公司管理体系,为保险诚信建设注入动力

保险公司的管理应该从长远利益考虑,才能拥有一个不欺瞒消费者的信誉。在使保险经纪有一个长远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产权。因为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决策者的收益问题,当经济利益与决策者有重大关系时,决策者就必须重视信誉度。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需要如此,以便使得其经营按照正常保险活动经营进行。

3.3.5 完善保险公司的营销体制。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新活力

保险公司不应该从短期利益考虑,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采取粗犷式的增长方式,为了保费而不经详细选择保险代理人员,造成了保险营销市场的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在挑选保险代理人第一应该以其具有“顾客至上”的心理在其素质上增高进入的门槛,开率各方面的利益因素,重视诚心的导向。只有这样,才能强化诚信行为,才可以促进营销员更好的发挥作用,为保险诚信体系提供新动力。

3.3.6保险业诚信体系管理模式

根据龚峰在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的理论中可以建立以下保险诚信体系管理模式:

信用采集 综合评价 信用公告

1. 建立相关的保险公司诚信体系的信息采集制度

(1)顾客的满意测评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与服务进行采集。

(2)保险公司的投诉制度。通过采集保险公司中投诉量的大小,研究调查出保险公司当前的制度缺陷与服务缺陷。

(3)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特别是保险代理人员的流失量与保险代理人的基本素质情况进行判断,其次就是对保险公司的投保率,赔付率。了解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后期诚信经营情况进行披露和判定。

2. 对采集的信息采取综合评价。综合保险公司的顾客满意度,不满意度,保险代理人员的

流失与素质,加上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如投保率、退保率,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一综合评价体系

3. 建立信用公告。将保险公司的诚信经营报告公布于众,首先这一步让顾客可以在购买某

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产生出重大的引导作用,逆向刺激保险公司的自我完善。加之市场的自我调控,使得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工作中,不断改进自身发展战略,重视诚信体系在工作中的发展,改善市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造成的诚信缺失。

第四章 实践数据调查分析

图表4.1 2008年至2011年保费收入和赔付柱型图

根据保监会会提供保险公司从2008年到2011年的经验数据中看出,我国的保险业随着经济的增长也在逐渐发展。但保费收入的规模上市比率却在逐渐下降。虽然在2009年处于一个最高值,这同时也是《保险法》修订的时间,新保险法的出台,增加了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法规条例。杜绝了市场一些由于保险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恶劣影响,使得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但是由于保险监督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无法及时提供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产生了一些信息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保险市场还是无法达到稳定的增长。

图表4.2 2008年至2011年赔付占总比例线性图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保险赔付所占的总比例在2008年到2010年处于一个下降的趋势,而到2011年又开始上升。从《保险学》中我们可以知道保险的赔付率基本在一个稳定的值上下浮动,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保险赔付率的差别了?首先没有一个较完善的征信系统区鉴别

投保人的诚信度,其次由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因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保险产品信息上的不对称,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即保险公司掌握比投保人多得多得信息,有时会产生保险公司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用模糊不清的条款去拒赔;其次,在私人信息上,投保人比保险公司掌握的信息处于绝对优势,经常会为自身的利益,产生道德风险去获得巨额的保险赔付,出现诈保现象。使得保险经营的正常活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图表

4.3

图表4.3可以看出随着我国保险投保次数的增加,保险纠纷相对于保费的增加的比例值在09年属于最低值,到10年又继续呈上升趋势。09年时《保险法》修订抑制了一些保险信息不对称影响到保险业正常经营的现象,使得保险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由于监管制度,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产品与私人信息不对称的因素,使得保险业的发展仍得不到很好的发展。虽然此时我国的诚信建设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相关体系的完善,和保险诚信体系的构建仍然是保险业今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五章 结论

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大市场,是一种分担和规避风险的市场也是用来减少市场不确定性阻碍的工具,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却尤为突出。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各个方面危害着保险市场的发展,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已经成为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羁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成为保险市场有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根据造成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我们提出解决的措施,使我国的保险业得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必将有效净化保险市场,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信息不对称是一种普遍、长期、大量经济和社会现象。通过诚信体系的建设,可以很好的解决保险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阻碍。是当前保险市场所需的一个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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