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审程序
教学内容简介: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教学重点:上诉的提起的条件;上诉案件的审理的范围、方式、地点、审理期限; 教学难点:审级制度
课前准备:查阅有关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案例
课时安排:4学时
教学手段:讲授,教学观摩、模拟法庭
◆第一学时(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
●教学目的:学习二审程序的概念、特点及与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过程:
1.课堂考勤
2.复习旧课提问
(1)什么是简易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什么要规定简易程序?
(2)怎样正确理解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认定简单民事案件的标准?
(3)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不同于普通程序的特点?
(4)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好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
3.引入新课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并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称为第二审程序或者上诉审程序。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法院要围绕上诉请求,从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
4.重点讲授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讼标的是相同的。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
3.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4.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第二学时(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教学目的:学习上诉的概念、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一、 上诉的提起
(一)上诉的概念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并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
(二)提起上诉的条件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一)对上诉的审查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的次日起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的次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的次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或者答辩期间届满之次日起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对上诉的受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这便是上诉的受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三、上诉的撤回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不得违背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第二审程序的重要功能在于监督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并不意味着其他各方当事人都同意撤回上诉。
3.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
◆第三学时(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
●教学目的:学习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审理方式和审理内容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一)开庭审理
(二) 迳行裁判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
四、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3.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第四学时(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
●教学目的:学习上诉案件的裁判结果的种类和上诉案件的调解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一、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四)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 维持原裁定的裁定
(二) 撤销原裁定的裁定
三、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 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
(二) 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
(三) 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
四、上诉案件的调解
(一)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调解的不同
(二)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
3.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上诉案件调解的法律效力?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
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同为审判程序,但两者有重要的区别。上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不仅使当事人寻求权利的进一步救济成为可能,而且为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开辟了道路。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法院要围绕上诉请求,从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
本章推荐阅读书目
1.柴发邦主编:《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肖建国著:《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杨一平著:《司法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本章思考题
1.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2.上诉有哪些条件?
3.第二审人民法院怎样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
4.上诉案件的裁判有哪些?如何适用?
5.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上诉案件?
6.怎样认识第二审程序的法理基础?
第十一章 第二审程序
教学内容简介: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教学重点:上诉的提起的条件;上诉案件的审理的范围、方式、地点、审理期限; 教学难点:审级制度
课前准备:查阅有关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案例
课时安排:4学时
教学手段:讲授,教学观摩、模拟法庭
◆第一学时(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说)
●教学目的:学习二审程序的概念、特点及与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教学过程:
1.课堂考勤
2.复习旧课提问
(1)什么是简易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什么要规定简易程序?
(2)怎样正确理解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认定简单民事案件的标准?
(3)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不同于普通程序的特点?
(4)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好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
3.引入新课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并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称为第二审程序或者上诉审程序。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法院要围绕上诉请求,从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
4.重点讲授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诉讼标的是相同的。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系。
3.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4.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第二学时(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教学目的:学习上诉的概念、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一、 上诉的提起
(一)上诉的概念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并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
(二)提起上诉的条件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一)对上诉的审查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的次日起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的次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的次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或者答辩期间届满之次日起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对上诉的受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这便是上诉的受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三、上诉的撤回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不得违背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第二审程序的重要功能在于监督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各方当事人均为上诉人时,一方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并不意味着其他各方当事人都同意撤回上诉。
3.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
◆第三学时(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
●教学目的:学习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审理方式和审理内容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一)开庭审理
(二) 迳行裁判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地点
四、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3.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第四学时(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
●教学目的:学习上诉案件的裁判结果的种类和上诉案件的调解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一、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三)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四)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一) 维持原裁定的裁定
(二) 撤销原裁定的裁定
三、上诉审裁判需要处理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 对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的处理
(二) 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承担
(三) 对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和解的处理
四、上诉案件的调解
(一)一审程序与二审程序调解的不同
(二)上诉案件调解的范围
3.本节小结
●本节思考题:上诉案件调解的法律效力?
本章教学内容总结
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同为审判程序,但两者有重要的区别。上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不仅使当事人寻求权利的进一步救济成为可能,而且为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开辟了道路。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法院要围绕上诉请求,从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
本章推荐阅读书目
1.柴发邦主编:《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肖建国著:《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杨一平著:《司法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日]谷口安平著:《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本章思考题
1.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2.上诉有哪些条件?
3.第二审人民法院怎样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
4.上诉案件的裁判有哪些?如何适用?
5.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上诉案件?
6.怎样认识第二审程序的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