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危险源分析以及防范措施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控制要点

1、施工危险源

车站基坑施工危险源

区间浅埋暗挖施工危险源

盾构施工危险源

第二节 安全监理措施

1、施工用电安全的监理措施 1.1重点、难点分析

市政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多,操作复杂;电气设备和装置多,用电量大,施工机械操作和施工用电安全是本工程安全监理重点。

1.2监理措施

(1)要求承包商编制施工现场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要求承包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设置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以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5)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②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③掌握触电解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方法。

④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6)巡视

①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时应做好触电防护。

②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 ③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④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⑤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7)配电室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8)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9)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0)用电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①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②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③施工用电完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④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⑤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⑥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⑦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机械设备安全的监理措施 2.1机械设备使用统一要求

(1)机械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要求承包商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吊车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要求承包商对使用的施工设备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输送泵的管道、吊车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并定期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

(6)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吊车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要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

安全网等,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

2.2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5)氧气瓶、乙炔瓶堆放要满足要求;乙炔瓶上应有明显标志。瓶上应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晒。

3、基坑开挖的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3.1基坑开挖前,开挖方案经专家评审。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如下: (1)必须查清工程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是否有暗浜、承压水层等不良地质。

(2)必须查清基坑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埋深及上部结构形状;地下管线的管类、规格、分布;道路的距离和车流;地表水的汇流和排疏情况等对基坑开挖有影响的情况。

(3)检查坑内或坑外土体加固的土体强度,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4)检查坑内降水井点数量,降水时间和降水深度是否已符合施组要求;坑周边地面排水沟是否畅通,防止地面雨水倒流或回渗坑内,当坑底下有承压水时,抗坑底隆起的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5)需就地保护的房屋或管线的保护措施是否落实,是否确实可靠有效,监护人员是否落实,监测初读数是否已出。

(6)根据施工组确定的挖运和吊装机械是否进场,须经特种设备检测所检验的设备是否通过检验了;完好的备用排水水泵是否进现场了。

(7)弃土点是否落实,雨天进出是否可靠,到弃土点的途经手续是否办妥,如有条件,到场内(或附近)备一块能临时贮存一天出土量的堆场以应急。

(8)支撑是否进场,数量和钢管及配件等经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9)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和经现场监理组的审核,其中的《基坑开挖方案》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二级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应办签认手续)。要使全体施工人员对基坑开挖有一个风险意识,有一个尽快建立平衡的概念。

(10)确实建立了每天下《开挖任务单》和填写《挖土支撑记录表》的制度,以及有经常结合《监测报告》和“记录表”进行分析,不断地紧凑合工序衔接,优化施工参数,控制基坑变形的检查制度。

(11)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是否落实到位。 3.2基坑挖土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1)施组中应按设计诱导缝或施工缝分段开挖,按设计确定的支撑道数和标高分层,再根据放坡需要定出平台长,呈台阶式进行施工,形成由若干平台和层坡组成的总坡。并注上段、层、小段的编号和支撑编号等。这些都是应画出纵横剖面图示意。

(2)必须严格坚持先撑后挖土的原则,即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只有将支撑安装就位和加力后,才可挖下一小段的土。平台的标高在支撑底下20cm~30cm,不宜过大。当周边保护对象对沉降控制要求很高时,应采用挖槽设撑法施工。

(3)层与层之间设平台,平台长可由几个小段组成。修坡必须坡自顶向下铲,切忌掏坡脚。

(4)在挖最后一层土时要注意严禁超挖,当机械挖土至坑底标高上20cm~30cm的土时,一律改用人工挖土。不扰动坑底原状土,如超挖不准用土回填,用砂或筑垫层时补平。

(5)一小段的挖土顺序,应遵循先挖坑中部再挖坑边,先挖哪一侧视坑边环境而定,有保护对象的一侧最后挖。

(6)端头井挖土宜采用盆式,应先挖进入标准段口部直撑的土,再挖两角部斜撑中最外(即最长的)二根斜撑处的土,随挖随撑形成三角形支撑体系后再挖角部斜撑处的土。

(7)挖土要有专人指挥,严禁抓斗碰撞支撑和井点管。

(8)坑底不允许积水,为及时排除下雨的水,随挖土在坡底层应设置0.8m

*0.8m的集水井,坡顶处应设高30cm的挡水土堤,层平台修成1-3%排水坡或挖树枝状水沟,坡顶和坑内禁设横截沟,沿地下墙边禁设纵向沟。

(9)以单元组成的小段的土方,根据挖运能力定出合理的时限,一般各层土的段土方在6-8小时内可完(包括修坡),随即在4-7小时内安装好该小段内的支撑(包括加力),在6-10小时内设好斜撑。当该小段处在重点保护对象影响范围内,时限应更短。

(10)要严格按结构施工段紧紧地抓住“三快”,尤其是坑底前一层的土和抗底层的土,要不准间断地快速连续的挖和撑。30cm层人工挖土和素砼垫层要在24小时内完,随即抓紧筑底板,标准段底板砼在垫层完后的5天内完工。如正在挖这30cm土遇下雨,更要抢,要挖一小段,浇一小段垫层,不能停。如造成垫层标高等质量不合要求,待雨停后,再凿去重浇垫层,以保证坑底土不被软化。

(11)要严格按设计结构段,逐段开挖,也即分层分小段呈踏步式台阶,要控制在三个结构段内,以减少有撑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2)严禁在支撑上推土或压石,更不能在支撑上铺走道板、停挖机和吊机或过汽车,坑边不能堆置土方或支撑物等。

(13)开挖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井点降水的效果,能在开挖前降至设计深度最好,如不能,则降水深度应超前,保证土体在开挖前3-5m已排水固结。当坑外观察水位比原地下水位下降0.5m时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14)在复杂地层中降水,降水前要查清含水层和不透水层地层相有无缺失或连通,应对降水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加强观测,包括流量观测、坑内外地下水位观测、地面沉降及裂缝观测。

(15)基坑周边不准设排水沟,且坑边环形施工便道,应筑成坑边高的单向坡道,使施工水、雨水随坡流入远离坑边的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

(16)当遇雨季或暴雨时,应落实好坑内外的排水措施,并随时保持完善和畅通,严防地面雨水倒流或回渗坑内,坑内进行积极的抽排水外,还须使纵向土坡小于1:3,并做好必要的坡面保护(如盖上塑料膜等)。或暂停挖土待雨停排水完,再继续施工。

(17)基坑开挖至标高,要观察基底土体的回弹情况,并组织坑基隐蔽工程验收,检查标高和坑底超欠挖情况,不准有水,有木块、竹排、草袋等杂物,验

收手续办完抓紧垫层砼浇筑。

(18)当基坑内有深浅在2m以内的部位时,一般应先深后浅,如加固和降水较好,可在挖到浅部位标高后浇垫层砼,继续将深部位挖到标高即浇该部位垫层砼,两部位的底板一起浇筑。

3.3基坑开挖支撑体系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1)支撑架设得及时和可靠,是克服风险的核心,支撑要紧随挖土,当任务单确定的小段土挖完,支撑架设人员即到场设撑,监理旁站,并作好记录。

(2)挖土前需配齐开挖段所需合格的支撑头、垫块、螺栓等配件及埋入侧墙内的支撑垫座和斜撑支座等,以及施工加预应力的油泵装置等器材。严防因缺少支撑条件而延误支撑的及时性,因配件不合格影响支撑的有效性、可靠性。

(3)支撑安装前按基坑宽要进行预拼接,配置的总长度要使活络头伸缩段伸出长度控制在20cm以内。并要检查支撑同心度和支撑各部的焊缝质量,凡不符要求的坚决不用。

(4)要配选(或加工)好合适和合格的传力垫块,凡出现楔形块契入深度不过支撑轴心的,或出现楔块形块斜率不合的或传力块气割后未刨平的,都认为是造成支撑不可靠有效的因素,要避免。

(5)当小段土方挖完即按设计位置测定支撑两端与围护结构接触点,复核预配支撑的长度,要保证支撑与结构墙的垂直,并使支撑承压端板与墙面接触密贴,不准产生偏斜而导致偏心受压,为确保轴心传力,最好能在支撑承压端板中部焊一块200mm×200mm×20mm的传力垫块,如出现空隙应使用快凝早强细石砼填实。

(6)钢支撑就位后必须及时按设计要求施工加轴向预应力,考虑应力损失,可比设计定的值增5-10%。当地墙变形较大出现预应力损失,尤其是位移值超出报警值(速率或累计值)时,应复加预应力至设计值。如需超过设计值,须征得设计同意。

(7)钢管支撑接头法兰采用螺栓连接,拼接时螺栓必须拧紧,当支撑加上预应力后,螺栓会松动,因此必须进行复拧。

(8)第一道支撑必须及时,严禁拖延,不使围护墙顶部因悬臂而变形过大,并在支撑两端设有可靠的吊持措施,以防围护墙变形及挖土或吊物撞击而产生脱

落。

(9)当支撑安装位置,遇地墙上的砼鼓包,即组织力量凿除,如鼓包面积大,应先凿支撑部位的,待支撑就位后再凿除余下的砼。如遇上占孔桩桩头,也应先凿影响支撑就位部位的,待安装后再凿其余部分,总之要使支撑尽快撑上。

(10)为保证支撑的稳定,在基坑中设立柱桩、联系梁和支撑抱箍,要定时测量立柱的回弹并及时调节联系梁与支撑间的木楔。

(11)对施加预应力油泵装置尤其是压力表要确保完好,如有异常应及时校验。

(12)钢支撑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支撑轴线竖向偏差±30mm,水平偏差±30mm。

②支撑两端的标高差不大于20mm和支撑长度的1/600。

③支撑的挠曲度,不大于1/1000。

④支撑与立柱的偏差:±50mm。

4、盾构法施工的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4.1行车安装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行车安装是一项施工周期短,作业风险高的分部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力及违章作业,会发生人员从高空坠落(10米以上)的事故、会发生行车坍塌伤人和社会车辆的事故、会发生起重伤害的事故。

(1)确保进场安装(拆除)行车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准用证,司驾人员持证上岗,其他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各类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以上各点必须进行验证。

(2)安装(拆除)行车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批复后方可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的总工进行批复。

(3)高空作业必须落实防护设施,护栏制作必须符合高空作业防护规范,跳板应牢固地绑扎在行车结构上,跳板的厚度必须符合承载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有效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可用钢丝绳、尼龙绳、麻绳(必须经过计算)系挂,以保证安全带使用的有效性。

(4)责令行车安装单位配备各种型号的钢丝绳索具,从而确保吊运施工的安全。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规范,配置专职电工,确保一定数量的拖拉电箱到位。

(6)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申报手续,配备灭火设施,防护监护人到位。

(7)行车就位拼装时,底部必须有可靠支撑,行车结构搭建完成后,必须保持整体的稳固性,确保受力均匀,防止倾倒伤人。

(8)行车安装必须避开施工人员集中点,严禁在井口上方安装,严禁行车安装单位将零星物件放置在井口临边处,以防落物伤人。

(9)行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督促安装单位及时联系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检测验收。在未经检测前,严禁安装单位和总包单位使用。

(10)备齐行车安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行车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②施工总承包方和安装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④安装单位编制的安装方案及安全措施、总包方主任工程师签发的方案批复。

⑤总包方对安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⑥安装单位报送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自查报告。

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行车的互检报告。

⑧技术质量监督局出局的检测合格证明。

⑨技术质量监督局发放的安全使用证。

4.2盾构安装作业中安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盾构安装是集起重吊装、焊接作业、设备调试为一体的综合性分部工程,它具有施工周期短,立体交错施工的特性,具有较高的施工风险。如监理管理不力,会发生起重伤害的事故、会发生高空坠落的事故、会发生触电的事故、会发生物体打击的事故。

(1)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准用证,起重机械驾驶人员及起重钩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盾构安装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有效证上岗。

(2)起重吊装盾构设备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注明吊攀的材质和设计图纸以及焊接工艺、大吊在起吊后的旋转时,各种角度的承受荷载力

以及计算公式和保险系数,方案必须报项经部认可后方可施工。

(3)对起重吊运使用的钢丝绳、索具、卸克等物件必须合理配置,必须取可靠的安全系数。

(4)必须确保起重设备承载地点的地耐力,保证地面平整,杜绝起重设备倾覆的事故发生。严禁盾构安装人员拆除临边围护栏杆,严禁施工人员在结构框梁上行走。

(5)起重吊运作业中,组合施工时必须采取专人统一指挥。

(6)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凡是临边、悬空的施工作业点必须制作防护设施。严禁在临边栏杆处堆放材料。

(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专人操作。

(8)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做到两级漏电保护,进入施工现场的电箱必须符合规范,并配备专职电工。

(9)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申报两级动火,并配置足够的灭火机。

(10)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严禁电线乱拖乱拉,氧气乙炔及其它材料不得混乱摆放,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总包单位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交底,加强对各类设备线路的保护。

(12)备齐盾构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盾构进场安装合同(附带安全生产协议书)

②盾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包技术负责批复)

③总包方对安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4.3洞口防护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结构施工单位向盾构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后,大量的结构临边及预留孔,都必须制作防护设施。在开工阶段,如不能及时将这些安全设施完善,将会留下很大的高空坠落事故隐患。以往由于洞口临边未完善,发生过人员坠落死亡事故。同时,在制作安全防护措施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较多的事故隐患。

(1)在制作临边围护设施的过程中,落实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结构施工单位向盾构施工单位移交场地后,各层结构井的临边,全部按照《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制作围护栏杆(栏杆采用中40mm的

钢管、高度达标1.2m,立杆距离小于1.8m、整体采用黄黑色标、下道栏杆采用密目网和踢脚板进行封闭)。

(3)严禁在井口临边栏杆旁堆放施工材料,确保围护栏杆的有效高度。

(4)行车轨道与结构井的临边围护、结构上中小型预留孔的围护,均挂设“当心坠落”的警示标牌。

(5)严格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在临时拆除安全措施时,必须立即恢复,杜绝事故隐患。

(6)备齐洞口防护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安全防护设施转移单

②临边围护栏杆验收单

4.4盾构进出洞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盾构进出洞作业汇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袜套安装和现场动火交叉作业、安全通和外单位交叉作业、施工人员不规范行为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大量的事故隐患。是盾构施工专项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

(1)确保为凿除洞门搭设的脚手架严格按照规范搭设(确保脚手架的纵距、层高、跳板铺设、上下通道符合安全要求);人员在高处必须佩戴安全带,上下走专用通道行走。

(2)对动火区域严格现场监控,及时清运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爆物品,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3)通过力学计算及分析,合理配备吊运重物的钢丝绳索具;对混凝土块进行分割凿除。

(4)在拔除超长钢板桩的过程中,做好保险措施,疏散周边施工人员,确保起吊安全。

(5)上下起重指挥人员与行车司机进行密切配合。

(6)严格进行现场监控措施,做到重物下不得站人。

(7)加强与外单位之间的联系交流,协调施工作业。

(8)洞门凿除要连续施工,尽量缩短作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9)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为拖拉电箱配备两级漏电保护,现场的各类电源线路做到分类理顺,严禁使用碘钨灯。

(10)备齐盾构进出洞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盾构出洞方案(及批复)

②盾构出洞安全技术交底。

4.5管片堆放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地面管片堆场施工主要涉及到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可能发生车辆伤人事故,同时,重点防范的是管片在吊运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伤害。特别是人员在管片通道中,由于吊运不规范,起重人员和制作人员站位不正确,极易发生挤压伤害事故。

(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必须对管片场地进行平整,确保地基平整,地耐力符合承载要求(可采用混凝土浇捣,也可采取铺设碎石的方法)。

(2)对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片运输车辆,必须设专人进行指挥,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慢行”的警示标志。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3)行车轨道的内外两侧制作全封的隔离栏杆,防止人机交错受到伤害。

(4)对行车司机和起重指挥工进行严格安全交底,对管片运输车辆的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卸车作业的安全。

(5)吊运管片必须制作专用吊具,确保钢丝绳不受到损伤。

(6)严格按照管片堆放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管片堆场横向、纵向的安全通道距离。

(7)严格控制管片堆放高度,确保行车司机的视线。确保管片堆放的整体稳定性。

(8)严格要求行车司机在吊运管片的过程中,避开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吊运管片从施工人员的上方经过。

(9)在场地内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确保无积水现象。

4.6行车垂直运输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行车垂直运输是隧道盾构施工“二线一点”中的重要部分,行车设备及吊运索具的损坏和不规范使用都会引起重大伤亡事故。同时该部位是施工中运作最为频繁的区域,是人机交错高风险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以一条1000m的地铁区间来计算,需吊运管片6000块,土箱12000次,加上吊运其他施工材料的次数总计达到10万次以上(以往这一部位曾经发生过吊钩坠落的死亡事故,也曾发生过管片挤压伤害的死亡事故)。

(1)行车必须具备安全使用证,行车司机及起重挂钩指挥工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监察局的有效证上岗。

(2)行车的各项安全装置(包括变速箱、制动装置、滑轮片、电动葫芦等)完好齐全,定期进行检修。安全装置齐全检查内容为:升降和运行限位、缓冲器、夹轨钳、接地装置、安全信号和安全警告装置、行车防人员伤害保护装置。

(3)严格执行日常的行车检测、保养制度。

(4)保持行车运输系统的良好(行车基础、行车轨道压板螺栓),每班进行检查。

(5)行车的电缆线加强保护,在盘线处设置防磨橡皮,保护电缆线的绝缘层。

(6)起重索具(包括钢丝绳、卸克等)配备安全合理,定期检查更换。检查内容为:起重吊运采用的钢丝绳、卸克、和吊环。检查钢丝绳是否断丝、锈蚀、破损,安全系数是否>k8;卸克是否配备合理,是否变形,插销是否松脱;吊环是否严重磨损;土箱的吊攀上,制作专用拉手。

(7)行车运行交接班记录齐全,行车的故障及维修应用明显的记录。

(8)吊物捆绑情况。

确保吊运物件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钢丝绳捆绑符合规范,对零星物件的捆绑是否可靠,对吊运刃角及边缘锋利的物件有钢丝绳的保护措施等。

(9)杜绝违章作业。

行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期间启动警示装置,严禁行车司机将吊物违章从施工人员穿过,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10)备齐行车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行车安全使用证

②行车操作人员及起重挂钩指挥工操作证

③行车工、起重挂钩工安全交底

④垂直运输安全动态控制表

4.7电机车水平运输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水平运输线是盾构施工风险部位控制的重中之重,历年来为事故发生率最高的。以往在这一部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同时,大量机电出轨和飞车等设备事故造成了大量的物质损耗,也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垂直运输一样,由于施

工频率高,势必造成盾构施工人机交错概率的提高。同时,由于地铁施工日益加快,也使电机车运输速度受到干扰。电机车水平运输在历年事故发生的类别中占有比重最大,机车设备隐患及人员操作失误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1)加强对电机车司机的安全培训交底,加强操作过程中的管理。

(2)电机车轨道轨枕平整、压板固定牢固、轨距达到标准、轨道末端设置限位装置,定期检查加固。

(3)电机车外部警示色彩良好。

(4)电机车与运输平板车连接良好。

(5)电机车的刹车、电制动和气制是否良好,及时进行检查。

(6)电机车的警示设备(警示灯、警示铃)和探头设备良好,每班进行检查。

(7)电机车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8)电机车运行记录及时、准确、齐全。

(9)对电机车司机驾驶实行限速控制。

(10)在吊运区域控制电机车司机的违章行为。

(11)控制电机车上物件的规范装载。

(12)备齐电机车水平运输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电机车验收记录

②电机车司机操作证

③电机车司机安全交底

④水平运输安全动态控制表

4.8车架段交叉施工作业中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车架段由于其空间狭窄、作业点多、作业人员多的特性,注定了这一部位有相当大的危险性。这一部位如监控管理不力会发生电机车挤轧伤人、电机车飞车造成物质损耗的恶性事故、人员从车架上部坠落的事故、管片吊运过程的人员挤压事故、起重设备从上部位突然坠落造成的物体打击事故。尤其特殊的车架,和电机车的间距仅10cm,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恶性事故。

(1)及时安装电机车轨道行程限位,在盾构车架后部设置防止电机车飞车的防冲装置,在车架中间设置“及时避让电机车”的警示标志。

(2)滞留在车架内的电机车,在启动前必须启动警铃设备,在确保车架中

间无人的情况,方可行驶。

(3)对盾构工作面的高空作业临边和预留孔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隐患。

(4)健全车架中间安全通道,确保施工人员通行安全。

(5)在车架内吊运物件时,及时疏散其他施工人员。

(6)对车架上部的零星碎物及时进行清理,对设备的固定螺栓及时进行紧固,杜绝事故隐患。

(7)对车架内的高压电缆落实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泥浆飞溅的措施),同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对过轨道的电源线,落实穿孔马路等保护措施。

(8)严禁不采取绝缘措施的施工人员插接电源。

4.9管片拼装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管片拼装是安全风险部位两线一点中的“一点”,该部位以往曾发生过教训深刻的事故。由于施工进度不断加快,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片拼装机的操作人员和拼装工高频率的配合,仅靠施工人员的反应来降低危险程度,管理比较波动。由于拼装机械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拼装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管片从高处坠落伤人、人员从拼装平台坠落、人员受到千斤顶的挤压伤。

(1)拼装机操作做到指定专人操作,同时,必须严格交底,要求拼装机操作人员和拼装工密切配合。

(2)严禁从拼装平台上向下抛掷重物。

(3)严格控制拼装人员在拼装机旋转时进入举重臂旋转的半径范围内。

(4)严防作为人员将头、手、脚放在千斤顶的顶部。

(5)拼装机动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鸣警示铃、亮警示灯。

(6)高处拼装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等到防护装备,拼装平台围护栏杆做到齐全。

(7)严禁拼装人员跟随举重臂一起移动。

(8)管片拼装连接件确保良好(拼装头子、连接销);运输管片至拼装工作面时,必须站立在管片的后方。

(9)定期对拼装设备及用具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状态完好。

(10)改善施工作业面的环境,加强通风,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严格要求拼装机操作人员,确认拼装工的位置后,方可作业。

5、高处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设施

5.1悬空作业监控

(1)检查悬空作业处是否有牢固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是否配置有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检查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是否经过技术监定和检证,否则不得使用;

(3)构件吊装或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规范第4.2.3条的规定;

(4)模板支撑和拆除、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进行预应力张拉,预制构件安装等项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规范的相关规定,监理人员应按这些规定旁站监理。

(5)检查高空操作平台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①操作平台

a、检查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是否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

b、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监理人员应严格加以监督。

②交叉作业

a、支摸、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差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监理必须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本条组织施工;

b、监理人员应严格注视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c、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板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落实;

d、检查通道口的安全防护棚: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 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e、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塔吊旋转臂回转半径范围之内的通道,在

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监理人员密切注意严加监督。

5.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严格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监理人员配合施工方负责人对安全防护设施要逐项检查和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款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② 技术措施所有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⑤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期内还要定期进行抽查.

5.3作业人员的安全装备

(1)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连接。

(2)钢管脚手架超过15m时,在雷雨季节必须装有避雷设施。电气设备与脚手架接触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保护。

(3)安全网应使用有合格证的产品,严禁用丙纶网做平网;做过冲击试验的安全网,霉烂、腐朽、有漏洞的安全网严禁使用。

(4)安全带应用有合格证的产品,有磨损、断股、变质、受冲击后的,应停止使用。

(5)使用的安全帽,其耐低温、耐燃烧、耐冲击、耐穿透、耐侧压和绝缘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安全帽不得取掉帽垫衬直接戴在头上。

6、施工现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的监理措施

6.1督促承包商应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排污系统,使排放的施工和生活污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6.2排污系统的设置说明及图纸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还应活得当地政府的水利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认可。其设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不妨

碍当地排水和灌溉作业。

6.3检查施工排水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污水排放必须畅通,并不得影响环境。

6.4要求承包商应及时收集和处理所有工作区域的垃圾,直到工程交工为止。

6.5要求承包商应提供工地污水处理与清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劳力。

6.6工程交工时,要求承包商应将其排污设施拆除。

第三节 监理应急预案

1、工程意外、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由于本工程对车站深基坑工程和盾构法隧道以及矿山法施工的变形和环境保护的控制要求很严,必须事前进行地下工程施工的风险分析与评估,经过严格的基坑、隧道的变位以及周围环境的监测,动态监控隧道和支护结构等的变形状态,信息化地指导与优化施工全过程。鉴于工程地下施工不可预见的影响因素较多,工程施工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工程意外或紧急情况,必须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措施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根据本工程特点,我们就本工程的以下施工难点和高风险点――深基坑工程、盾构法施工隧道、矿山法施工、市政管线迁移等制定了监理的应急预案。

1)出现险情的总体应急措施

随时注意监测资料,当数据出现警戒线,及时研究对策,采取保护措施,施工总包应编制好详细的“预案措施”文件,经总监审查,业主批准。

2)当发生险情时,及时报告业主,并与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采取应急有效措施,如指令停工,险区人员撤离、组织抢险、抢救等,使损失减至最少。

3)预先进行工程风险分析

(1)对突发事件可以根据事件的对象、性质、伤害与损失程度、可预见与可控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对各类事件要求施工单位从管理与组织上采取对策。

(2)对于施工前可预知的安全保障重点、技术工艺成熟的可控事件,要求施工单位从组织管理上做到心知肚明,提前进行技术交底,提前采取相应对策,解决杜绝可控事件的发生。

(3)对本工程的技术重点、难点,可能引起施工安全、结构安全、人生安全、环境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技术方案充分论证,应用成熟工艺,技术交底明确,高素质人员实施,严格规范操作,认真检查,监控信息反馈。

(4)对不可预见事件如交通事故、火灾、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难以预见事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警钟长鸣,强化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以及对这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并配备必须的安全器材。

2、深基坑施工险情及事故监理应急预案

1)目的:深基坑施工是本工程现场施工中重大危险源之一,一旦施工方案失误或施工不当或疏于安全防护,极易造成施工险情或质量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基坑开挖中的常见事故(危险源分析)

(1)由于基坑施工方案失误,或施工措施不当尤其是对基坑围护支撑措施不当,造成支撑强度不足、基坑失稳,土壁塌方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2)由于基坑临边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人员坠落伤害或坠物伤人。

(3)由于基坑开挖时对周围地下管线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不力,或监测控制工作不到位,造成对周围地下管线或建筑物的损坏。

(4)由于基坑开挖时,围护不到位造成周边地区水土流失,出现流砂等现象。

3)处置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提前做好监理应急预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紧急预案,经监理审批后并报业主审核备案。

(2)防范工作要立足现场,落实措施,处置突发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各有关施工责任单位应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优先抢救伤员,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应急措施和步骤

(1)在基坑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监理和总监,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通知业主。并要求施工单位抢救伤员,撤离周围建筑物内人员,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现场监理人员协助做好保护现场和事故取证工作。

(2)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及技术和施工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并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3)当发生基坑变形过快过大、挖土碰撞支撑、基坑内边坡失稳、支撑失

稳及基坑坍塌事故后,及时向安全监理和总监汇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或暂停施工。并启动紧急事故预案。

(4)在基坑和周围环境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结构或管线进行加固,并对管线进行加强监控,对暴露悬吊的管线进行保护。

(5)当基坑发生降排水差时,要求施工人员加强降水,对基坑外加强水位观察并组织施工排水。

(6)在挖土施工中,发生支撑受到碰撞的情况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支撑下层设置牛腿,确保连接牢固,并重新施加支撑预应力,并要求施工单位挖土和支撑安装不得同时进行。

(7)发生边坡失稳情况时,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组织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将施工机具停放在安全位置;在发生人员受伤情况时,要求施工单位迅速组织送往医院抢救,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保护并按程序上报;在发生支撑失稳情况时,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迅速撤离基坑内施工人员,通过地基加固或回填部分土(砂)来稳固坑底土体和边坡。

(8)在发生基坑坍塌情况时,监理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严重时(漏水、轻微变形)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地基加固、增加支撑、降水等措施;比较严重时(漏水较少、变形较大)要求施工单位撤离基坑内施工人员和机具,增加临时支撑,加强降、排水工作,必要时回填土砂等;严重坍塌时,要求施工单位迅速撤离施工人员并清点人员,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并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监理人员按紧急预案程序进行事故处置和上报。

5)处置程序

备注:重大事故等级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评定

6)组织保证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成立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分工和职责,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质安部审核备案,确保事故发生过,做到快速反应,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理及时。

(2)项目总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负责向业主、上级主管报告并按有关程序组织处理。

(3)监理配合施工单位组织人力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应急事故。

(4)召开全体有关人员会议,进行质量安全教育,采取“四不放过”。

(5)编写应急事故处理报告,上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

(6)监理单位按照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将施工工况监测数据进行上传,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隐患。

3、盾构法隧道施工监理应急预案

隧道盾构法施工是地铁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之一,施工中的高风险区域为盾构吊运、端头井的垂直运输、盾构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推进、盾构机进出洞和旁通道的掘进等;一旦上述部位的施工方案失误或未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实施而疏于安全防护,就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展,尽可能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盾构法隧道施工中常见的事故

(1)由于端头井内垂直运输出土土方、衬砌以及其他材料时,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置防护设施或监护不当,造成垂直运输发生坠物伤人事故。

(2)由于承担隧道内管片水平运输电瓶车的最大运行坡度超过3%或电瓶车制动失灵等原因,造成隧道水平运输产生撞人或撞设施等安全事故。

(3)由于洞口的临时加固措施不到位或者盾构进出洞未按施工方案迅速、准确地施工到位,或者是旁通道部位土体加固措施未达到设计要求而未采取补救措施等原因,造成严重的土体坍塌、涌水事故或过大的地面沉降和隧道出现严重漏水现象。

(4)由于盾构推进过程中遇到覆盖土层偏薄或者复杂地质的地段未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以及盾构掘进施工参数控制不当等原因,造成过大的地层土体损失

或扰动,影响附近建筑物、地下设施和隧道本身的正常使用,严重时危及结构安全或发生地下煤气管线爆炸等事故。

(5)由于照明不足、通风排气设施不到位、噪声与振动、密封系统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等不利地下环境对施工人员的影响而造成施工人员出现缺氧和中毒事故以及人员伤亡事故。

(6)由于隧道内防火和通风措施不到位,造成隧道内发生火灾或因可燃气气体而产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由于未能正确使用千斤顶等原因造成盾构出现偏移、偏移及俯转现象以及使衬砌等后方结构损害;开挖推进中开挖面的暴露时间偏长而使开挖面的稳定受到损害而出现局部塌方事故。

2)应急处理组织

(1)项目总监应组织标段业主代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监测单位负责人、驻地设计代表成立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处理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和开展紧急情况的演练。

(2)工程监理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均应成立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分工和职责,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报业主管理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做到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理及时。

(3)项目监理机构派专人负责工程信息化施工管理,动态分析盾构和深基坑施工姿态和周围环境状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盾构法隧道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应立即督促各有关施工责任单位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措施,并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并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或出现二次事故。

(2)当工程发生险情或意外后,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现场开展工作,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外,组织有关方面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立即研究处理办法,果断地采取各种补救措施。

(3)当事故状态稳定后,协助业主代表对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分别按照业主代表公司质安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留隐患或“四不放过”。

4)应急处理措施和要求

(1)盾构法隧道正式施工之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针对合同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以及盾构机械设备与施工工艺等特点,分析盾构法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或危险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尤其应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2)在盾构法正式掘进之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详细调查地质和周围环境的基础上,确定盾构施工引起变形的控制指标,并严格控制隧道轴线,优化匹配施工参数,严格控制盾尾注浆时间和注浆参数。

(3)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应急培训,并反复提醒、教育,适当的时候应组织应急处理预演练。

(4)对盾构的进出洞和复杂地段的推进等关键部位的施工,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实施跟踪旁站,严密观察;对盾构施工应进行全程监控,密切关注盾构姿态和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和地层的变位情况,一旦发生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采取纠正或加固补强措施,实现信息化施工。

(5)对于复杂地段或极易出现险情的部位,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地基处理等技术手段,一般可事先预埋注浆管作为有效应急措施。

(6)当洞内发生火灾、工作面坍塌、涌水等紧急情况,或者随着有害气体、缺氧空气、可燃性气体的涌出而发生中毒、火灾、爆炸事故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按预先计划的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若有中毒可能时,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

(7)隧道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通信、警报设备以及备用设备,并按制度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

(8)督促施工单位预先在班组中确定从事急救处理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培训,施工时要保证有1~2名经过急救处理培训的人员在现场。在盾构推进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应进行一次井下救护伤员的演习,并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知晓正确的救护方法。急救处理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张贴在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

(9)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进行初步的紧急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必须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①禁止人员进入事故区并悬挂禁止进入的标志。

②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扩大以及防止爆炸或二次爆炸。

③当暂时或长期停止开挖时,应用事先准备的挡土板及填充空隙的材料将工作面封闭。

4、矿山法施工监理应急预案

矿山法施工也是地铁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之一,施工中的高风险区域为锚喷暗挖施工、预支护及辅助稳定措施等;一旦施工方案失误或未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实施而疏于安全防护,就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展,尽可能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矿山法施工中常见的事故

(1)隧洞掘进过程中预支护及辅助稳定措施不到位、不及时、不按施工方案实施等原因,造成隧洞坍塌、失稳及地层土体扰动,影响附近地面建筑物、地下设施和隧道本身及身安全。

(2)由于照明不足、通风排气设施不到位、噪声与振动、密封系统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等不利地下环境对施工人员的影响而造成施工人员出现缺氧和中毒事故以及人员伤亡事故。

(3)由于隧道内防火和通风措施不到位,造成隧道内发生火灾或因可燃气气体而产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2)应急处理组织措施

(1)项目总监应组织标段业主代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监测单位负责人、驻地设计代表等成立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处理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和开展紧急情况的演练。

(2)工程监理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均应成立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分工和职责,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报业主管理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做到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理及时。

(3)项目监理机构派专人负责工程信息化施工管理,动态分析施工姿态和周围环境状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矿山法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应立即督促各有关施工责任单位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措施,并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优先抢

救受伤人员,并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或出现二次事故。

(2)当工程发生险情或意外后,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现场开展工作,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外,组织有关方面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立即研究处理办法,果断地采取各种补救措施。

(3)当事故状态稳定后,协助业主代表对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分别按照业主代表公司质安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留隐患或“四不放过”。

4)应急处理措施和要求

(1)矿山法正式施工之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针对合同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以及盾构机械设备与施工工艺等特点,分析矿山法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或危险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尤其应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2)在矿山法正式掘进之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详细调查地质和周围环境的基础上,确定矿山法施工引起变形的控制指标,并严格控制通道轴线,优化施工参数,严格控制预支护及注浆时间和注浆参数。

(3)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应急培训,并反复提醒、教育,适当的时候应组织应急处理预演练。

(4)对矿山法掘进的关键部位的施工,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实施跟踪旁站,严密观察;对矿山法施工应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生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采取纠正或加固补强措施,实现信息化施工。

(5)对于复杂地段或极易出现险情的部位,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地基处理等技术手段,一般可事先预埋注浆管作为有效应急措施。

(6)当洞内发生火灾、工作面坍塌、涌水等紧急情况,或者随着有害气体、缺氧空气、可燃性气体的涌出而发生中毒、火灾、爆炸事故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按预先计划的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若有中毒可能时,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

(7)隧道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通信、警报设备以及备用设备,并按制度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

(8)督促施工单位预先在班组中确定从事急救处理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

培训,施工时要保证有1~2名经过急救处理培训的人员在现场。在盾构推进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应进行一次井下救护伤员的演习,并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知晓正确的救护方法。急救处理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张贴在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

(9)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进行初步的紧急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必须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①禁止人员进入事故区并悬挂禁止进入的标志。

②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扩大以及防止爆炸或二次爆炸。

③当暂时或长期停止开挖时,应用事先准备的挡土板及填充空隙的材料将工作面封闭。

5、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监理应急预案

在本标段施工期间,为防止施工人员在可能发的疫情中发生感染,引发人身安全。要在业主的防疫工作总部署的指示下积极开展本标段防疫防病工作,特拟制定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监理应急预案如下:

1)要求组成以施工公司项目经理为组长西安市地铁工程标段防疫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和生活保障部门为工作部门,展开防疫防病工作,具体承办和处理防疫防病的具体工作事务,监理人员进行督促和协调。

2)收集西安市和所在地区的关于近期卫生防疫的工作指示、病情症状、预防措施、救治医院、工作联系电话等防疫防病的信息数据,用于快速、及时地指导本标段的防疫工作和处理可能发生疫情后的救治工作。

3)开展针对疫情的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工作,预防传染病知识要在本标段施工人员中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一个人都不能遗漏。

4)搞好施工人员宿舍的卫生,人员居住不宜过多和拥挤,保持室内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和通风条件。

5)搞好厨房卫生,采购的蔬菜、肉类必须卫生、新鲜,生菜、熟食必须分置,碗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努力防止交叉感染和病从口入。

6)搞好工地厕所的卫生工作,要有专人定时打扫,防疫期间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7)根据疫情准备一定数量的卫生防疫消毒物品和医药,按照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和对周围群体的预防。

8)控制外出,教育施工人员就地休息。必须外出的人员,建议对外出路径、地区进行登记备案,特别是从疫区返回的人员,必须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确认无感染后才能返回本标段参加工作。对于感染人员要教育和鼓励他们安心在医院接受和配合治疗,待康复后再回到本标段工作。

9)劝阻外部散装食品进入本标段食用,严格禁止疫区人员、返回人员携带当地食品进入本标段工地。

10)建立防控重大疾病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地铁指挥部报告。发现疑似病人要立即报告,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送入指定的有关医院接受治疗,并在防疫机构的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控制和封闭住房或病人活动区域,并进行强制性消毒。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控制要点

1、施工危险源

车站基坑施工危险源

区间浅埋暗挖施工危险源

盾构施工危险源

第二节 安全监理措施

1、施工用电安全的监理措施 1.1重点、难点分析

市政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多,操作复杂;电气设备和装置多,用电量大,施工机械操作和施工用电安全是本工程安全监理重点。

1.2监理措施

(1)要求承包商编制施工现场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要求承包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设置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以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5)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②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③掌握触电解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方法。

④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6)巡视

①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时应做好触电防护。

②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 ③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④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⑤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7)配电室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8)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9)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0)用电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①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②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③施工用电完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④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⑤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⑥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⑦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机械设备安全的监理措施 2.1机械设备使用统一要求

(1)机械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要求承包商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吊车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要求承包商对使用的施工设备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输送泵的管道、吊车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并定期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

(6)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吊车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要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

安全网等,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

2.2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5)氧气瓶、乙炔瓶堆放要满足要求;乙炔瓶上应有明显标志。瓶上应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晒。

3、基坑开挖的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3.1基坑开挖前,开挖方案经专家评审。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如下: (1)必须查清工程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是否有暗浜、承压水层等不良地质。

(2)必须查清基坑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埋深及上部结构形状;地下管线的管类、规格、分布;道路的距离和车流;地表水的汇流和排疏情况等对基坑开挖有影响的情况。

(3)检查坑内或坑外土体加固的土体强度,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4)检查坑内降水井点数量,降水时间和降水深度是否已符合施组要求;坑周边地面排水沟是否畅通,防止地面雨水倒流或回渗坑内,当坑底下有承压水时,抗坑底隆起的防治措施是否落实。

(5)需就地保护的房屋或管线的保护措施是否落实,是否确实可靠有效,监护人员是否落实,监测初读数是否已出。

(6)根据施工组确定的挖运和吊装机械是否进场,须经特种设备检测所检验的设备是否通过检验了;完好的备用排水水泵是否进现场了。

(7)弃土点是否落实,雨天进出是否可靠,到弃土点的途经手续是否办妥,如有条件,到场内(或附近)备一块能临时贮存一天出土量的堆场以应急。

(8)支撑是否进场,数量和钢管及配件等经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9)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和经现场监理组的审核,其中的《基坑开挖方案》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二级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应办签认手续)。要使全体施工人员对基坑开挖有一个风险意识,有一个尽快建立平衡的概念。

(10)确实建立了每天下《开挖任务单》和填写《挖土支撑记录表》的制度,以及有经常结合《监测报告》和“记录表”进行分析,不断地紧凑合工序衔接,优化施工参数,控制基坑变形的检查制度。

(11)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是否落实到位。 3.2基坑挖土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1)施组中应按设计诱导缝或施工缝分段开挖,按设计确定的支撑道数和标高分层,再根据放坡需要定出平台长,呈台阶式进行施工,形成由若干平台和层坡组成的总坡。并注上段、层、小段的编号和支撑编号等。这些都是应画出纵横剖面图示意。

(2)必须严格坚持先撑后挖土的原则,即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只有将支撑安装就位和加力后,才可挖下一小段的土。平台的标高在支撑底下20cm~30cm,不宜过大。当周边保护对象对沉降控制要求很高时,应采用挖槽设撑法施工。

(3)层与层之间设平台,平台长可由几个小段组成。修坡必须坡自顶向下铲,切忌掏坡脚。

(4)在挖最后一层土时要注意严禁超挖,当机械挖土至坑底标高上20cm~30cm的土时,一律改用人工挖土。不扰动坑底原状土,如超挖不准用土回填,用砂或筑垫层时补平。

(5)一小段的挖土顺序,应遵循先挖坑中部再挖坑边,先挖哪一侧视坑边环境而定,有保护对象的一侧最后挖。

(6)端头井挖土宜采用盆式,应先挖进入标准段口部直撑的土,再挖两角部斜撑中最外(即最长的)二根斜撑处的土,随挖随撑形成三角形支撑体系后再挖角部斜撑处的土。

(7)挖土要有专人指挥,严禁抓斗碰撞支撑和井点管。

(8)坑底不允许积水,为及时排除下雨的水,随挖土在坡底层应设置0.8m

*0.8m的集水井,坡顶处应设高30cm的挡水土堤,层平台修成1-3%排水坡或挖树枝状水沟,坡顶和坑内禁设横截沟,沿地下墙边禁设纵向沟。

(9)以单元组成的小段的土方,根据挖运能力定出合理的时限,一般各层土的段土方在6-8小时内可完(包括修坡),随即在4-7小时内安装好该小段内的支撑(包括加力),在6-10小时内设好斜撑。当该小段处在重点保护对象影响范围内,时限应更短。

(10)要严格按结构施工段紧紧地抓住“三快”,尤其是坑底前一层的土和抗底层的土,要不准间断地快速连续的挖和撑。30cm层人工挖土和素砼垫层要在24小时内完,随即抓紧筑底板,标准段底板砼在垫层完后的5天内完工。如正在挖这30cm土遇下雨,更要抢,要挖一小段,浇一小段垫层,不能停。如造成垫层标高等质量不合要求,待雨停后,再凿去重浇垫层,以保证坑底土不被软化。

(11)要严格按设计结构段,逐段开挖,也即分层分小段呈踏步式台阶,要控制在三个结构段内,以减少有撑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2)严禁在支撑上推土或压石,更不能在支撑上铺走道板、停挖机和吊机或过汽车,坑边不能堆置土方或支撑物等。

(13)开挖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井点降水的效果,能在开挖前降至设计深度最好,如不能,则降水深度应超前,保证土体在开挖前3-5m已排水固结。当坑外观察水位比原地下水位下降0.5m时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14)在复杂地层中降水,降水前要查清含水层和不透水层地层相有无缺失或连通,应对降水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加强观测,包括流量观测、坑内外地下水位观测、地面沉降及裂缝观测。

(15)基坑周边不准设排水沟,且坑边环形施工便道,应筑成坑边高的单向坡道,使施工水、雨水随坡流入远离坑边的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

(16)当遇雨季或暴雨时,应落实好坑内外的排水措施,并随时保持完善和畅通,严防地面雨水倒流或回渗坑内,坑内进行积极的抽排水外,还须使纵向土坡小于1:3,并做好必要的坡面保护(如盖上塑料膜等)。或暂停挖土待雨停排水完,再继续施工。

(17)基坑开挖至标高,要观察基底土体的回弹情况,并组织坑基隐蔽工程验收,检查标高和坑底超欠挖情况,不准有水,有木块、竹排、草袋等杂物,验

收手续办完抓紧垫层砼浇筑。

(18)当基坑内有深浅在2m以内的部位时,一般应先深后浅,如加固和降水较好,可在挖到浅部位标高后浇垫层砼,继续将深部位挖到标高即浇该部位垫层砼,两部位的底板一起浇筑。

3.3基坑开挖支撑体系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1)支撑架设得及时和可靠,是克服风险的核心,支撑要紧随挖土,当任务单确定的小段土挖完,支撑架设人员即到场设撑,监理旁站,并作好记录。

(2)挖土前需配齐开挖段所需合格的支撑头、垫块、螺栓等配件及埋入侧墙内的支撑垫座和斜撑支座等,以及施工加预应力的油泵装置等器材。严防因缺少支撑条件而延误支撑的及时性,因配件不合格影响支撑的有效性、可靠性。

(3)支撑安装前按基坑宽要进行预拼接,配置的总长度要使活络头伸缩段伸出长度控制在20cm以内。并要检查支撑同心度和支撑各部的焊缝质量,凡不符要求的坚决不用。

(4)要配选(或加工)好合适和合格的传力垫块,凡出现楔形块契入深度不过支撑轴心的,或出现楔块形块斜率不合的或传力块气割后未刨平的,都认为是造成支撑不可靠有效的因素,要避免。

(5)当小段土方挖完即按设计位置测定支撑两端与围护结构接触点,复核预配支撑的长度,要保证支撑与结构墙的垂直,并使支撑承压端板与墙面接触密贴,不准产生偏斜而导致偏心受压,为确保轴心传力,最好能在支撑承压端板中部焊一块200mm×200mm×20mm的传力垫块,如出现空隙应使用快凝早强细石砼填实。

(6)钢支撑就位后必须及时按设计要求施工加轴向预应力,考虑应力损失,可比设计定的值增5-10%。当地墙变形较大出现预应力损失,尤其是位移值超出报警值(速率或累计值)时,应复加预应力至设计值。如需超过设计值,须征得设计同意。

(7)钢管支撑接头法兰采用螺栓连接,拼接时螺栓必须拧紧,当支撑加上预应力后,螺栓会松动,因此必须进行复拧。

(8)第一道支撑必须及时,严禁拖延,不使围护墙顶部因悬臂而变形过大,并在支撑两端设有可靠的吊持措施,以防围护墙变形及挖土或吊物撞击而产生脱

落。

(9)当支撑安装位置,遇地墙上的砼鼓包,即组织力量凿除,如鼓包面积大,应先凿支撑部位的,待支撑就位后再凿除余下的砼。如遇上占孔桩桩头,也应先凿影响支撑就位部位的,待安装后再凿其余部分,总之要使支撑尽快撑上。

(10)为保证支撑的稳定,在基坑中设立柱桩、联系梁和支撑抱箍,要定时测量立柱的回弹并及时调节联系梁与支撑间的木楔。

(11)对施加预应力油泵装置尤其是压力表要确保完好,如有异常应及时校验。

(12)钢支撑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支撑轴线竖向偏差±30mm,水平偏差±30mm。

②支撑两端的标高差不大于20mm和支撑长度的1/600。

③支撑的挠曲度,不大于1/1000。

④支撑与立柱的偏差:±50mm。

4、盾构法施工的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4.1行车安装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行车安装是一项施工周期短,作业风险高的分部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力及违章作业,会发生人员从高空坠落(10米以上)的事故、会发生行车坍塌伤人和社会车辆的事故、会发生起重伤害的事故。

(1)确保进场安装(拆除)行车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准用证,司驾人员持证上岗,其他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各类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以上各点必须进行验证。

(2)安装(拆除)行车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批复后方可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的总工进行批复。

(3)高空作业必须落实防护设施,护栏制作必须符合高空作业防护规范,跳板应牢固地绑扎在行车结构上,跳板的厚度必须符合承载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有效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可用钢丝绳、尼龙绳、麻绳(必须经过计算)系挂,以保证安全带使用的有效性。

(4)责令行车安装单位配备各种型号的钢丝绳索具,从而确保吊运施工的安全。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规范,配置专职电工,确保一定数量的拖拉电箱到位。

(6)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申报手续,配备灭火设施,防护监护人到位。

(7)行车就位拼装时,底部必须有可靠支撑,行车结构搭建完成后,必须保持整体的稳固性,确保受力均匀,防止倾倒伤人。

(8)行车安装必须避开施工人员集中点,严禁在井口上方安装,严禁行车安装单位将零星物件放置在井口临边处,以防落物伤人。

(9)行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督促安装单位及时联系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检测验收。在未经检测前,严禁安装单位和总包单位使用。

(10)备齐行车安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行车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②施工总承包方和安装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④安装单位编制的安装方案及安全措施、总包方主任工程师签发的方案批复。

⑤总包方对安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⑥安装单位报送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自查报告。

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行车的互检报告。

⑧技术质量监督局出局的检测合格证明。

⑨技术质量监督局发放的安全使用证。

4.2盾构安装作业中安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盾构安装是集起重吊装、焊接作业、设备调试为一体的综合性分部工程,它具有施工周期短,立体交错施工的特性,具有较高的施工风险。如监理管理不力,会发生起重伤害的事故、会发生高空坠落的事故、会发生触电的事故、会发生物体打击的事故。

(1)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准用证,起重机械驾驶人员及起重钩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盾构安装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有效证上岗。

(2)起重吊装盾构设备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注明吊攀的材质和设计图纸以及焊接工艺、大吊在起吊后的旋转时,各种角度的承受荷载力

以及计算公式和保险系数,方案必须报项经部认可后方可施工。

(3)对起重吊运使用的钢丝绳、索具、卸克等物件必须合理配置,必须取可靠的安全系数。

(4)必须确保起重设备承载地点的地耐力,保证地面平整,杜绝起重设备倾覆的事故发生。严禁盾构安装人员拆除临边围护栏杆,严禁施工人员在结构框梁上行走。

(5)起重吊运作业中,组合施工时必须采取专人统一指挥。

(6)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凡是临边、悬空的施工作业点必须制作防护设施。严禁在临边栏杆处堆放材料。

(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专人操作。

(8)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做到两级漏电保护,进入施工现场的电箱必须符合规范,并配备专职电工。

(9)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申报两级动火,并配置足够的灭火机。

(10)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严禁电线乱拖乱拉,氧气乙炔及其它材料不得混乱摆放,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总包单位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交底,加强对各类设备线路的保护。

(12)备齐盾构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盾构进场安装合同(附带安全生产协议书)

②盾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包技术负责批复)

③总包方对安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4.3洞口防护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结构施工单位向盾构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场地后,大量的结构临边及预留孔,都必须制作防护设施。在开工阶段,如不能及时将这些安全设施完善,将会留下很大的高空坠落事故隐患。以往由于洞口临边未完善,发生过人员坠落死亡事故。同时,在制作安全防护措施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较多的事故隐患。

(1)在制作临边围护设施的过程中,落实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结构施工单位向盾构施工单位移交场地后,各层结构井的临边,全部按照《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制作围护栏杆(栏杆采用中40mm的

钢管、高度达标1.2m,立杆距离小于1.8m、整体采用黄黑色标、下道栏杆采用密目网和踢脚板进行封闭)。

(3)严禁在井口临边栏杆旁堆放施工材料,确保围护栏杆的有效高度。

(4)行车轨道与结构井的临边围护、结构上中小型预留孔的围护,均挂设“当心坠落”的警示标牌。

(5)严格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在临时拆除安全措施时,必须立即恢复,杜绝事故隐患。

(6)备齐洞口防护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安全防护设施转移单

②临边围护栏杆验收单

4.4盾构进出洞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盾构进出洞作业汇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袜套安装和现场动火交叉作业、安全通和外单位交叉作业、施工人员不规范行为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大量的事故隐患。是盾构施工专项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

(1)确保为凿除洞门搭设的脚手架严格按照规范搭设(确保脚手架的纵距、层高、跳板铺设、上下通道符合安全要求);人员在高处必须佩戴安全带,上下走专用通道行走。

(2)对动火区域严格现场监控,及时清运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爆物品,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3)通过力学计算及分析,合理配备吊运重物的钢丝绳索具;对混凝土块进行分割凿除。

(4)在拔除超长钢板桩的过程中,做好保险措施,疏散周边施工人员,确保起吊安全。

(5)上下起重指挥人员与行车司机进行密切配合。

(6)严格进行现场监控措施,做到重物下不得站人。

(7)加强与外单位之间的联系交流,协调施工作业。

(8)洞门凿除要连续施工,尽量缩短作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9)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为拖拉电箱配备两级漏电保护,现场的各类电源线路做到分类理顺,严禁使用碘钨灯。

(10)备齐盾构进出洞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盾构出洞方案(及批复)

②盾构出洞安全技术交底。

4.5管片堆放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地面管片堆场施工主要涉及到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可能发生车辆伤人事故,同时,重点防范的是管片在吊运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伤害。特别是人员在管片通道中,由于吊运不规范,起重人员和制作人员站位不正确,极易发生挤压伤害事故。

(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必须对管片场地进行平整,确保地基平整,地耐力符合承载要求(可采用混凝土浇捣,也可采取铺设碎石的方法)。

(2)对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片运输车辆,必须设专人进行指挥,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慢行”的警示标志。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3)行车轨道的内外两侧制作全封的隔离栏杆,防止人机交错受到伤害。

(4)对行车司机和起重指挥工进行严格安全交底,对管片运输车辆的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卸车作业的安全。

(5)吊运管片必须制作专用吊具,确保钢丝绳不受到损伤。

(6)严格按照管片堆放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管片堆场横向、纵向的安全通道距离。

(7)严格控制管片堆放高度,确保行车司机的视线。确保管片堆放的整体稳定性。

(8)严格要求行车司机在吊运管片的过程中,避开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吊运管片从施工人员的上方经过。

(9)在场地内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确保无积水现象。

4.6行车垂直运输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行车垂直运输是隧道盾构施工“二线一点”中的重要部分,行车设备及吊运索具的损坏和不规范使用都会引起重大伤亡事故。同时该部位是施工中运作最为频繁的区域,是人机交错高风险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以一条1000m的地铁区间来计算,需吊运管片6000块,土箱12000次,加上吊运其他施工材料的次数总计达到10万次以上(以往这一部位曾经发生过吊钩坠落的死亡事故,也曾发生过管片挤压伤害的死亡事故)。

(1)行车必须具备安全使用证,行车司机及起重挂钩指挥工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监察局的有效证上岗。

(2)行车的各项安全装置(包括变速箱、制动装置、滑轮片、电动葫芦等)完好齐全,定期进行检修。安全装置齐全检查内容为:升降和运行限位、缓冲器、夹轨钳、接地装置、安全信号和安全警告装置、行车防人员伤害保护装置。

(3)严格执行日常的行车检测、保养制度。

(4)保持行车运输系统的良好(行车基础、行车轨道压板螺栓),每班进行检查。

(5)行车的电缆线加强保护,在盘线处设置防磨橡皮,保护电缆线的绝缘层。

(6)起重索具(包括钢丝绳、卸克等)配备安全合理,定期检查更换。检查内容为:起重吊运采用的钢丝绳、卸克、和吊环。检查钢丝绳是否断丝、锈蚀、破损,安全系数是否>k8;卸克是否配备合理,是否变形,插销是否松脱;吊环是否严重磨损;土箱的吊攀上,制作专用拉手。

(7)行车运行交接班记录齐全,行车的故障及维修应用明显的记录。

(8)吊物捆绑情况。

确保吊运物件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钢丝绳捆绑符合规范,对零星物件的捆绑是否可靠,对吊运刃角及边缘锋利的物件有钢丝绳的保护措施等。

(9)杜绝违章作业。

行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期间启动警示装置,严禁行车司机将吊物违章从施工人员穿过,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10)备齐行车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行车安全使用证

②行车操作人员及起重挂钩指挥工操作证

③行车工、起重挂钩工安全交底

④垂直运输安全动态控制表

4.7电机车水平运输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水平运输线是盾构施工风险部位控制的重中之重,历年来为事故发生率最高的。以往在这一部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同时,大量机电出轨和飞车等设备事故造成了大量的物质损耗,也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垂直运输一样,由于施

工频率高,势必造成盾构施工人机交错概率的提高。同时,由于地铁施工日益加快,也使电机车运输速度受到干扰。电机车水平运输在历年事故发生的类别中占有比重最大,机车设备隐患及人员操作失误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1)加强对电机车司机的安全培训交底,加强操作过程中的管理。

(2)电机车轨道轨枕平整、压板固定牢固、轨距达到标准、轨道末端设置限位装置,定期检查加固。

(3)电机车外部警示色彩良好。

(4)电机车与运输平板车连接良好。

(5)电机车的刹车、电制动和气制是否良好,及时进行检查。

(6)电机车的警示设备(警示灯、警示铃)和探头设备良好,每班进行检查。

(7)电机车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8)电机车运行记录及时、准确、齐全。

(9)对电机车司机驾驶实行限速控制。

(10)在吊运区域控制电机车司机的违章行为。

(11)控制电机车上物件的规范装载。

(12)备齐电机车水平运输作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必备资料。

①电机车验收记录

②电机车司机操作证

③电机车司机安全交底

④水平运输安全动态控制表

4.8车架段交叉施工作业中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车架段由于其空间狭窄、作业点多、作业人员多的特性,注定了这一部位有相当大的危险性。这一部位如监控管理不力会发生电机车挤轧伤人、电机车飞车造成物质损耗的恶性事故、人员从车架上部坠落的事故、管片吊运过程的人员挤压事故、起重设备从上部位突然坠落造成的物体打击事故。尤其特殊的车架,和电机车的间距仅10cm,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恶性事故。

(1)及时安装电机车轨道行程限位,在盾构车架后部设置防止电机车飞车的防冲装置,在车架中间设置“及时避让电机车”的警示标志。

(2)滞留在车架内的电机车,在启动前必须启动警铃设备,在确保车架中

间无人的情况,方可行驶。

(3)对盾构工作面的高空作业临边和预留孔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隐患。

(4)健全车架中间安全通道,确保施工人员通行安全。

(5)在车架内吊运物件时,及时疏散其他施工人员。

(6)对车架上部的零星碎物及时进行清理,对设备的固定螺栓及时进行紧固,杜绝事故隐患。

(7)对车架内的高压电缆落实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泥浆飞溅的措施),同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对过轨道的电源线,落实穿孔马路等保护措施。

(8)严禁不采取绝缘措施的施工人员插接电源。

4.9管片拼装作业中安全监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管片拼装是安全风险部位两线一点中的“一点”,该部位以往曾发生过教训深刻的事故。由于施工进度不断加快,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片拼装机的操作人员和拼装工高频率的配合,仅靠施工人员的反应来降低危险程度,管理比较波动。由于拼装机械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拼装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管片从高处坠落伤人、人员从拼装平台坠落、人员受到千斤顶的挤压伤。

(1)拼装机操作做到指定专人操作,同时,必须严格交底,要求拼装机操作人员和拼装工密切配合。

(2)严禁从拼装平台上向下抛掷重物。

(3)严格控制拼装人员在拼装机旋转时进入举重臂旋转的半径范围内。

(4)严防作为人员将头、手、脚放在千斤顶的顶部。

(5)拼装机动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鸣警示铃、亮警示灯。

(6)高处拼装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等到防护装备,拼装平台围护栏杆做到齐全。

(7)严禁拼装人员跟随举重臂一起移动。

(8)管片拼装连接件确保良好(拼装头子、连接销);运输管片至拼装工作面时,必须站立在管片的后方。

(9)定期对拼装设备及用具进行检查维修,确保状态完好。

(10)改善施工作业面的环境,加强通风,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严格要求拼装机操作人员,确认拼装工的位置后,方可作业。

5、高处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设施

5.1悬空作业监控

(1)检查悬空作业处是否有牢固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是否配置有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检查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是否经过技术监定和检证,否则不得使用;

(3)构件吊装或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规范第4.2.3条的规定;

(4)模板支撑和拆除、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进行预应力张拉,预制构件安装等项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规范的相关规定,监理人员应按这些规定旁站监理。

(5)检查高空操作平台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①操作平台

a、检查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是否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

b、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监理人员应严格加以监督。

②交叉作业

a、支摸、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差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监理必须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本条组织施工;

b、监理人员应严格注视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c、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板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落实;

d、检查通道口的安全防护棚: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 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e、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塔吊旋转臂回转半径范围之内的通道,在

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监理人员密切注意严加监督。

5.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严格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监理人员配合施工方负责人对安全防护设施要逐项检查和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2)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款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② 技术措施所有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③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④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⑤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期内还要定期进行抽查.

5.3作业人员的安全装备

(1)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连接。

(2)钢管脚手架超过15m时,在雷雨季节必须装有避雷设施。电气设备与脚手架接触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保护。

(3)安全网应使用有合格证的产品,严禁用丙纶网做平网;做过冲击试验的安全网,霉烂、腐朽、有漏洞的安全网严禁使用。

(4)安全带应用有合格证的产品,有磨损、断股、变质、受冲击后的,应停止使用。

(5)使用的安全帽,其耐低温、耐燃烧、耐冲击、耐穿透、耐侧压和绝缘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安全帽不得取掉帽垫衬直接戴在头上。

6、施工现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的监理措施

6.1督促承包商应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排污系统,使排放的施工和生活污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6.2排污系统的设置说明及图纸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还应活得当地政府的水利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认可。其设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不妨

碍当地排水和灌溉作业。

6.3检查施工排水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污水排放必须畅通,并不得影响环境。

6.4要求承包商应及时收集和处理所有工作区域的垃圾,直到工程交工为止。

6.5要求承包商应提供工地污水处理与清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劳力。

6.6工程交工时,要求承包商应将其排污设施拆除。

第三节 监理应急预案

1、工程意外、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由于本工程对车站深基坑工程和盾构法隧道以及矿山法施工的变形和环境保护的控制要求很严,必须事前进行地下工程施工的风险分析与评估,经过严格的基坑、隧道的变位以及周围环境的监测,动态监控隧道和支护结构等的变形状态,信息化地指导与优化施工全过程。鉴于工程地下施工不可预见的影响因素较多,工程施工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工程意外或紧急情况,必须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措施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根据本工程特点,我们就本工程的以下施工难点和高风险点――深基坑工程、盾构法施工隧道、矿山法施工、市政管线迁移等制定了监理的应急预案。

1)出现险情的总体应急措施

随时注意监测资料,当数据出现警戒线,及时研究对策,采取保护措施,施工总包应编制好详细的“预案措施”文件,经总监审查,业主批准。

2)当发生险情时,及时报告业主,并与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采取应急有效措施,如指令停工,险区人员撤离、组织抢险、抢救等,使损失减至最少。

3)预先进行工程风险分析

(1)对突发事件可以根据事件的对象、性质、伤害与损失程度、可预见与可控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对各类事件要求施工单位从管理与组织上采取对策。

(2)对于施工前可预知的安全保障重点、技术工艺成熟的可控事件,要求施工单位从组织管理上做到心知肚明,提前进行技术交底,提前采取相应对策,解决杜绝可控事件的发生。

(3)对本工程的技术重点、难点,可能引起施工安全、结构安全、人生安全、环境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技术方案充分论证,应用成熟工艺,技术交底明确,高素质人员实施,严格规范操作,认真检查,监控信息反馈。

(4)对不可预见事件如交通事故、火灾、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难以预见事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警钟长鸣,强化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以及对这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并配备必须的安全器材。

2、深基坑施工险情及事故监理应急预案

1)目的:深基坑施工是本工程现场施工中重大危险源之一,一旦施工方案失误或施工不当或疏于安全防护,极易造成施工险情或质量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基坑开挖中的常见事故(危险源分析)

(1)由于基坑施工方案失误,或施工措施不当尤其是对基坑围护支撑措施不当,造成支撑强度不足、基坑失稳,土壁塌方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2)由于基坑临边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人员坠落伤害或坠物伤人。

(3)由于基坑开挖时对周围地下管线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不力,或监测控制工作不到位,造成对周围地下管线或建筑物的损坏。

(4)由于基坑开挖时,围护不到位造成周边地区水土流失,出现流砂等现象。

3)处置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提前做好监理应急预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紧急预案,经监理审批后并报业主审核备案。

(2)防范工作要立足现场,落实措施,处置突发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3)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各有关施工责任单位应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优先抢救伤员,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应急措施和步骤

(1)在基坑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监理和总监,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通知业主。并要求施工单位抢救伤员,撤离周围建筑物内人员,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现场监理人员协助做好保护现场和事故取证工作。

(2)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及技术和施工程序进行巡视检查,并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3)当发生基坑变形过快过大、挖土碰撞支撑、基坑内边坡失稳、支撑失

稳及基坑坍塌事故后,及时向安全监理和总监汇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或暂停施工。并启动紧急事故预案。

(4)在基坑和周围环境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结构或管线进行加固,并对管线进行加强监控,对暴露悬吊的管线进行保护。

(5)当基坑发生降排水差时,要求施工人员加强降水,对基坑外加强水位观察并组织施工排水。

(6)在挖土施工中,发生支撑受到碰撞的情况时,要求施工单位对支撑下层设置牛腿,确保连接牢固,并重新施加支撑预应力,并要求施工单位挖土和支撑安装不得同时进行。

(7)发生边坡失稳情况时,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组织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将施工机具停放在安全位置;在发生人员受伤情况时,要求施工单位迅速组织送往医院抢救,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保护并按程序上报;在发生支撑失稳情况时,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迅速撤离基坑内施工人员,通过地基加固或回填部分土(砂)来稳固坑底土体和边坡。

(8)在发生基坑坍塌情况时,监理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严重时(漏水、轻微变形)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地基加固、增加支撑、降水等措施;比较严重时(漏水较少、变形较大)要求施工单位撤离基坑内施工人员和机具,增加临时支撑,加强降、排水工作,必要时回填土砂等;严重坍塌时,要求施工单位迅速撤离施工人员并清点人员,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并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监理人员按紧急预案程序进行事故处置和上报。

5)处置程序

备注:重大事故等级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评定

6)组织保证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成立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分工和职责,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质安部审核备案,确保事故发生过,做到快速反应,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理及时。

(2)项目总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负责向业主、上级主管报告并按有关程序组织处理。

(3)监理配合施工单位组织人力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应急事故。

(4)召开全体有关人员会议,进行质量安全教育,采取“四不放过”。

(5)编写应急事故处理报告,上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

(6)监理单位按照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将施工工况监测数据进行上传,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隐患。

3、盾构法隧道施工监理应急预案

隧道盾构法施工是地铁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之一,施工中的高风险区域为盾构吊运、端头井的垂直运输、盾构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推进、盾构机进出洞和旁通道的掘进等;一旦上述部位的施工方案失误或未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实施而疏于安全防护,就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展,尽可能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盾构法隧道施工中常见的事故

(1)由于端头井内垂直运输出土土方、衬砌以及其他材料时,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置防护设施或监护不当,造成垂直运输发生坠物伤人事故。

(2)由于承担隧道内管片水平运输电瓶车的最大运行坡度超过3%或电瓶车制动失灵等原因,造成隧道水平运输产生撞人或撞设施等安全事故。

(3)由于洞口的临时加固措施不到位或者盾构进出洞未按施工方案迅速、准确地施工到位,或者是旁通道部位土体加固措施未达到设计要求而未采取补救措施等原因,造成严重的土体坍塌、涌水事故或过大的地面沉降和隧道出现严重漏水现象。

(4)由于盾构推进过程中遇到覆盖土层偏薄或者复杂地质的地段未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以及盾构掘进施工参数控制不当等原因,造成过大的地层土体损失

或扰动,影响附近建筑物、地下设施和隧道本身的正常使用,严重时危及结构安全或发生地下煤气管线爆炸等事故。

(5)由于照明不足、通风排气设施不到位、噪声与振动、密封系统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等不利地下环境对施工人员的影响而造成施工人员出现缺氧和中毒事故以及人员伤亡事故。

(6)由于隧道内防火和通风措施不到位,造成隧道内发生火灾或因可燃气气体而产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由于未能正确使用千斤顶等原因造成盾构出现偏移、偏移及俯转现象以及使衬砌等后方结构损害;开挖推进中开挖面的暴露时间偏长而使开挖面的稳定受到损害而出现局部塌方事故。

2)应急处理组织

(1)项目总监应组织标段业主代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监测单位负责人、驻地设计代表成立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处理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和开展紧急情况的演练。

(2)工程监理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均应成立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分工和职责,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报业主管理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做到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理及时。

(3)项目监理机构派专人负责工程信息化施工管理,动态分析盾构和深基坑施工姿态和周围环境状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盾构法隧道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应立即督促各有关施工责任单位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措施,并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并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或出现二次事故。

(2)当工程发生险情或意外后,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现场开展工作,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外,组织有关方面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立即研究处理办法,果断地采取各种补救措施。

(3)当事故状态稳定后,协助业主代表对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分别按照业主代表公司质安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留隐患或“四不放过”。

4)应急处理措施和要求

(1)盾构法隧道正式施工之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针对合同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以及盾构机械设备与施工工艺等特点,分析盾构法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或危险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尤其应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2)在盾构法正式掘进之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详细调查地质和周围环境的基础上,确定盾构施工引起变形的控制指标,并严格控制隧道轴线,优化匹配施工参数,严格控制盾尾注浆时间和注浆参数。

(3)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应急培训,并反复提醒、教育,适当的时候应组织应急处理预演练。

(4)对盾构的进出洞和复杂地段的推进等关键部位的施工,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实施跟踪旁站,严密观察;对盾构施工应进行全程监控,密切关注盾构姿态和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和地层的变位情况,一旦发生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采取纠正或加固补强措施,实现信息化施工。

(5)对于复杂地段或极易出现险情的部位,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地基处理等技术手段,一般可事先预埋注浆管作为有效应急措施。

(6)当洞内发生火灾、工作面坍塌、涌水等紧急情况,或者随着有害气体、缺氧空气、可燃性气体的涌出而发生中毒、火灾、爆炸事故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按预先计划的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若有中毒可能时,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

(7)隧道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通信、警报设备以及备用设备,并按制度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

(8)督促施工单位预先在班组中确定从事急救处理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培训,施工时要保证有1~2名经过急救处理培训的人员在现场。在盾构推进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应进行一次井下救护伤员的演习,并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知晓正确的救护方法。急救处理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张贴在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

(9)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进行初步的紧急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必须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①禁止人员进入事故区并悬挂禁止进入的标志。

②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扩大以及防止爆炸或二次爆炸。

③当暂时或长期停止开挖时,应用事先准备的挡土板及填充空隙的材料将工作面封闭。

4、矿山法施工监理应急预案

矿山法施工也是地铁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之一,施工中的高风险区域为锚喷暗挖施工、预支护及辅助稳定措施等;一旦施工方案失误或未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实施而疏于安全防护,就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展,尽可能地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矿山法施工中常见的事故

(1)隧洞掘进过程中预支护及辅助稳定措施不到位、不及时、不按施工方案实施等原因,造成隧洞坍塌、失稳及地层土体扰动,影响附近地面建筑物、地下设施和隧道本身及身安全。

(2)由于照明不足、通风排气设施不到位、噪声与振动、密封系统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等不利地下环境对施工人员的影响而造成施工人员出现缺氧和中毒事故以及人员伤亡事故。

(3)由于隧道内防火和通风措施不到位,造成隧道内发生火灾或因可燃气气体而产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2)应急处理组织措施

(1)项目总监应组织标段业主代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监测单位负责人、驻地设计代表等成立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处理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和开展紧急情况的演练。

(2)工程监理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均应成立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分工和职责,报监理审核批准后报业主管理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做到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理及时。

(3)项目监理机构派专人负责工程信息化施工管理,动态分析施工姿态和周围环境状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矿山法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应立即督促各有关施工责任单位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措施,并各负其责,及时报告,优先抢

救受伤人员,并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尽快组织抢险人员队伍,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或出现二次事故。

(2)当工程发生险情或意外后,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现场开展工作,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外,组织有关方面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立即研究处理办法,果断地采取各种补救措施。

(3)当事故状态稳定后,协助业主代表对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分别按照业主代表公司质安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留隐患或“四不放过”。

4)应急处理措施和要求

(1)矿山法正式施工之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针对合同标段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以及盾构机械设备与施工工艺等特点,分析矿山法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或危险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尤其应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2)在矿山法正式掘进之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详细调查地质和周围环境的基础上,确定矿山法施工引起变形的控制指标,并严格控制通道轴线,优化施工参数,严格控制预支护及注浆时间和注浆参数。

(3)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应急培训,并反复提醒、教育,适当的时候应组织应急处理预演练。

(4)对矿山法掘进的关键部位的施工,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实施跟踪旁站,严密观察;对矿山法施工应进行全程监控,一旦发生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采取纠正或加固补强措施,实现信息化施工。

(5)对于复杂地段或极易出现险情的部位,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地基处理等技术手段,一般可事先预埋注浆管作为有效应急措施。

(6)当洞内发生火灾、工作面坍塌、涌水等紧急情况,或者随着有害气体、缺氧空气、可燃性气体的涌出而发生中毒、火灾、爆炸事故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按预先计划的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若有中毒可能时,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

(7)隧道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通信、警报设备以及备用设备,并按制度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

(8)督促施工单位预先在班组中确定从事急救处理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

培训,施工时要保证有1~2名经过急救处理培训的人员在现场。在盾构推进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应进行一次井下救护伤员的演习,并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知晓正确的救护方法。急救处理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要张贴在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

(9)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进行初步的紧急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必须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①禁止人员进入事故区并悬挂禁止进入的标志。

②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扩大以及防止爆炸或二次爆炸。

③当暂时或长期停止开挖时,应用事先准备的挡土板及填充空隙的材料将工作面封闭。

5、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监理应急预案

在本标段施工期间,为防止施工人员在可能发的疫情中发生感染,引发人身安全。要在业主的防疫工作总部署的指示下积极开展本标段防疫防病工作,特拟制定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监理应急预案如下:

1)要求组成以施工公司项目经理为组长西安市地铁工程标段防疫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和生活保障部门为工作部门,展开防疫防病工作,具体承办和处理防疫防病的具体工作事务,监理人员进行督促和协调。

2)收集西安市和所在地区的关于近期卫生防疫的工作指示、病情症状、预防措施、救治医院、工作联系电话等防疫防病的信息数据,用于快速、及时地指导本标段的防疫工作和处理可能发生疫情后的救治工作。

3)开展针对疫情的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工作,预防传染病知识要在本标段施工人员中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一个人都不能遗漏。

4)搞好施工人员宿舍的卫生,人员居住不宜过多和拥挤,保持室内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和通风条件。

5)搞好厨房卫生,采购的蔬菜、肉类必须卫生、新鲜,生菜、熟食必须分置,碗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努力防止交叉感染和病从口入。

6)搞好工地厕所的卫生工作,要有专人定时打扫,防疫期间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7)根据疫情准备一定数量的卫生防疫消毒物品和医药,按照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和对周围群体的预防。

8)控制外出,教育施工人员就地休息。必须外出的人员,建议对外出路径、地区进行登记备案,特别是从疫区返回的人员,必须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确认无感染后才能返回本标段参加工作。对于感染人员要教育和鼓励他们安心在医院接受和配合治疗,待康复后再回到本标段工作。

9)劝阻外部散装食品进入本标段食用,严格禁止疫区人员、返回人员携带当地食品进入本标段工地。

10)建立防控重大疾病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地铁指挥部报告。发现疑似病人要立即报告,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送入指定的有关医院接受治疗,并在防疫机构的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控制和封闭住房或病人活动区域,并进行强制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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