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职改部门:

为适应职称改革要求,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课题研究,就土建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标准及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现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试行一年。请各市州、各有关单位按办法做好今年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为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测、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设备管理、工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工程师以来近五年年度及任期考核结论均在合格及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省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省申报职称的有关规定;

6.业务考试合格;

7.继续教育符合要求。

8.土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5年以上。土建类大学专科学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或非公企业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7年以上。

二、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一)专业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能进行研究、实践。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相应编制依据,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4.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二)运用能力要求:

1.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

2.具有运用本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工作中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

4.具有对本专业的技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鉴定和验收的能力;

5.具有一定综合分析、总结和管理能力。

三、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工作成果及业绩要求

(一)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四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六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工作,并参加本专业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法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担任过二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四项及以上中型项目施工、安装等工作,并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施工、安装工作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国家级工法二项及以上或省级工法四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工法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三)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工程检测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过六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八项及以上中型项目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督工作,且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二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四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六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监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监理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承担过六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八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八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检测工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

成过二十四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工程检测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工程检测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四)从事市政给水排水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三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六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环境卫生及工业给水与工业废水处理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等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

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六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十二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三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建筑环境工程、采暖、制冷等科研、设计、施工、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六项及以上大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供热、燃气、空气调节和人工环境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

或三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长期直接负责本专业的大、中型设备、系统运行管理,提出了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运行方案或技改措施三项及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相关成果论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四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设计八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设计二十四项及以上,且有过参加城乡规划大、中级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与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市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六项及以上。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应用和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四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八项及以上;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二十四项及以上,且有参加大、中型项目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园林造景工程在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获得金奖以上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金奖二次级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九)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咨询的人员,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六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十六项及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2.作为主要参与人主持编制完成具有运用推广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一项及以上,并推广具有较高水平和使用

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二项及以上(开发和推广的软件必须为经省级及以上单位专项立项的软件);

3.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编制十二项及以上。

(十)从事建筑设计和研究、建筑技术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四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六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等工作;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并有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设计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六个大、中型项目建筑方案编制工作,且方案中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四、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著作要求

(一)论文、著作可以为下列任一种形式: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且与本人

工作业绩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论文可以为第二作者),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协)会年度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且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发表;

3.如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提供一篇围绕本人所取得的某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

(二)论文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成果、业绩、专业密切相关;

(三)论文主要审核要素包含:规范性、针对性(主要指针对本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实用性、难易性、创新性等。

五、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的要求

述职报告作为评审的主要材料是参评人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综合情况的总结,要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其中学识水平是指参评人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是指对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或指导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与相关

专业进行配合、协调的能力;工作业绩是指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负责的工程项目情况(工程项目必须填写清楚开完工时间、项目名称、规模、造价、所担任的角色以及证明和证明人手机号,工作业绩中项目名称、规模、造价不详的评审中不予认定)。述职报告要求文字通畅、叙述准确、条理清晰、简单明了。述职报告表述的情况须与“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的内容一致。

六、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的条件 任职年限不够或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一)成果及业绩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含勘察、城市规划)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建筑设计竞赛奖项目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二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五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优质工程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新产品研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

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者主持制订或编写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已在同行业或全省范围采用或推广;

3.在县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且担任工程师7年以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担任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担任副总工程师、专业副总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甲级监理企业担任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

(二)专著、论文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或在国外权威性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或省重点课题研讨会发表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核项目 基本评审考核项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技术管理职务、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申报专业相符性、业务考试、论

文、工作业绩、国家注册资格、获奖情况(市级以上土建类专业性奖项)。

八、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申报材料需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上进行公示。如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湖南建设网和湖南人事职称网上公布相关情况:

学历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造假;论文抄袭;工作经历与本人实际不符;工作业绩以及本人所担任角色与申报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申报人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工作单位不相符。

附件1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格式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公示情况表、工程项目分级规模标准(参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角色界定、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举例等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进行查阅。

附件1: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科研成果情况(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评审材料按照目录整理装订,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附件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其所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职改部门:

为适应职称改革要求,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课题研究,就土建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标准及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现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试行一年。请各市州、各有关单位按办法做好今年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为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测、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设备管理、工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工程师以来近五年年度及任期考核结论均在合格及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省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省申报职称的有关规定;

6.业务考试合格;

7.继续教育符合要求。

8.土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5年以上。土建类大学专科学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或非公企业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7年以上。

二、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一)专业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能进行研究、实践。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相应编制依据,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4.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二)运用能力要求:

1.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

2.具有运用本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工作中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

4.具有对本专业的技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鉴定和验收的能力;

5.具有一定综合分析、总结和管理能力。

三、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工作成果及业绩要求

(一)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四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六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工作,并参加本专业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法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担任过二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四项及以上中型项目施工、安装等工作,并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施工、安装工作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国家级工法二项及以上或省级工法四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工法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三)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工程检测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过六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八项及以上中型项目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督工作,且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二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四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六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监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监理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承担过六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八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八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检测工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

成过二十四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工程检测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工程检测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四)从事市政给水排水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三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六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环境卫生及工业给水与工业废水处理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等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

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六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十二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三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建筑环境工程、采暖、制冷等科研、设计、施工、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六项及以上大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供热、燃气、空气调节和人工环境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

或三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长期直接负责本专业的大、中型设备、系统运行管理,提出了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运行方案或技改措施三项及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相关成果论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四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设计八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设计二十四项及以上,且有过参加城乡规划大、中级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与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市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六项及以上。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应用和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四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八项及以上;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二十四项及以上,且有参加大、中型项目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园林造景工程在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获得金奖以上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金奖二次级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九)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咨询的人员,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六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十六项及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2.作为主要参与人主持编制完成具有运用推广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一项及以上,并推广具有较高水平和使用

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二项及以上(开发和推广的软件必须为经省级及以上单位专项立项的软件);

3.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编制十二项及以上。

(十)从事建筑设计和研究、建筑技术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四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六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等工作;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并有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设计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六个大、中型项目建筑方案编制工作,且方案中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四、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著作要求

(一)论文、著作可以为下列任一种形式: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且与本人

工作业绩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论文可以为第二作者),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协)会年度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且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发表;

3.如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提供一篇围绕本人所取得的某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

(二)论文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成果、业绩、专业密切相关;

(三)论文主要审核要素包含:规范性、针对性(主要指针对本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实用性、难易性、创新性等。

五、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的要求

述职报告作为评审的主要材料是参评人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综合情况的总结,要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其中学识水平是指参评人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是指对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或指导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与相关

专业进行配合、协调的能力;工作业绩是指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负责的工程项目情况(工程项目必须填写清楚开完工时间、项目名称、规模、造价、所担任的角色以及证明和证明人手机号,工作业绩中项目名称、规模、造价不详的评审中不予认定)。述职报告要求文字通畅、叙述准确、条理清晰、简单明了。述职报告表述的情况须与“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的内容一致。

六、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的条件 任职年限不够或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一)成果及业绩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含勘察、城市规划)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建筑设计竞赛奖项目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二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五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优质工程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新产品研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

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者主持制订或编写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已在同行业或全省范围采用或推广;

3.在县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且担任工程师7年以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担任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担任副总工程师、专业副总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甲级监理企业担任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

(二)专著、论文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或在国外权威性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或省重点课题研讨会发表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核项目 基本评审考核项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技术管理职务、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申报专业相符性、业务考试、论

文、工作业绩、国家注册资格、获奖情况(市级以上土建类专业性奖项)。

八、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申报材料需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上进行公示。如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湖南建设网和湖南人事职称网上公布相关情况:

学历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造假;论文抄袭;工作经历与本人实际不符;工作业绩以及本人所担任角色与申报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申报人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工作单位不相符。

附件1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格式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公示情况表、工程项目分级规模标准(参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角色界定、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举例等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进行查阅。

附件1: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科研成果情况(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评审材料按照目录整理装订,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附件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其所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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